《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必然要求。作为市纪委常委,分管信访和申诉复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等工作,我深感责任重大。我们必须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领会《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只有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才能在实际工作中找准方向、明确重点,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保障。
一、提高站位,深刻领会《条例》重大意义
(一)《条例》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监察工作全面领导的重要体现。总书记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条例》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监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明确监察机关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我们要深刻认识到,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监督、调查、处置各个环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和上级纪委监委汇报工作进展和重要问题,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条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监察体制改革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对监察机关的职责、权限、程序等作出全面规范,构建起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我们要充分发挥监察机关职能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推动监察工作更好地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
(三)《条例》是规范监察权运行、确保监察权正确行使的重要遵循。权力是把双刃剑,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条例》明确了监察机关的权力边界和运行规则,对监察权行使的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规范,为监察机关正确行使权力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每一项监察活动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加强对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格自律,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同时,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确保监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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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担当,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
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必须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纪律作风。我们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强化担当意识,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加强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政治建设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我们要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始终保持对党忠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要强化责任担当,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决同一切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尊严。(二)提升业务能力,增强履职本领。业务能力是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的关键。我们要加强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特别是要深入学习《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要注重实践锻炼,通过参与案件查办、监督检查等工作,积累工作经验,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加强教育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专题研讨、以案代训等方式,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要鼓励纪检监察干部加强自我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
(三)严守纪律规矩,做到清正廉洁。纪律规矩是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准则。我们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自觉遵守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等纪律规定,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确保案件查办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要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做到清正廉洁、公正用权,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
同志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带领分管部门的同志们,持续深入学习《条例》,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在新征程上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