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是治国方略的空间安排,也是处理好区域发展公平和效率的关键举措。既有研究认为,重大生产力布局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在新发展阶段具有新的内涵特征。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既要破解制约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又要立足国家战略全局,强化发展位势。在实践中,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的关键在于推进重大项目的优化布局,要遵循均衡协调、保障战略安全、发挥优势、优化要素组合等原则。但也有学者认为,建设创新型地域综合体是现阶段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的主要抓手,以此保障国家战略安全。当前,随着国内外形势变化,我国必须遵循发展规律,积极、主动、科学、有序地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使产业布局、人口分布、基础设施建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多个方面能够相互匹配、相互促进,加快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的背景和意义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将生产力布局视为计划经济时期国民经济建设的重点工作,借鉴吸收苏联产业布局的理论思想和研究方法。在那个时期,生产力布局一般被理解为中央或地方政府为落实国家或地方发展的战略意图,而通过有形之手对经济活动进行的空间部署。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市场力量逐渐成为生产力布局和优化调整的重要力量,特别是对于一般性的产业布局甚至发挥着决定性作用,但不能否定政府引导生产力合理布局的积极作用。
历史经验表明,重大生产力布局一般是对国家发展与安全具有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影响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资源开发、科技创新等活动的空间安排。一般而言,从部门类型看,重大生产力布局主要包括关系国家安全的重点产业、影响国计民生的关键行业、全国性的基础设施网络、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大型能源生产和供应体系、战略性科技基础设施与前沿性重大科学计划等领域空间分布。从布局形态看,重大生产力布局可以分为点状分布型、轴线分布型、网络分布型、立体分布型等。针对不同类型的重大生产力布局,政府与市场在其中的作用具有明显差异,有时呈现“一事一议”的特点,需灵活处理。
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是时代的需要。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当前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条件和环境都已发生显著的变化,现有生产力布局不能满足实现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战略全局需要,也难以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从发展阶段看,我国已稳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24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5749元,为中等偏上收入国家。然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迫切需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从发展条件看,我国传统经济发展方式难以为继,亟需通过创新驱动实现经济发展系统升级和动能转换。人口、土地、资本等传统要素出现结构性、转折性变化,数据等新兴要素进入经济系统且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同时,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量子技术等新兴技术孕育出丰富多样的应用场景,使得产业体系有机会实现重塑和质变。从发展环境看,我国面临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国内区域城乡发展差距比较明显,区域分化、产业外流、内需不振、预期转弱等多重因素相互叠加、共同影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体制改革不到位容易导致周期性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问题。同时,我国面临逆全球化势头加剧、发达国家“再工业化”等多重挑战。上述这些问题和挑战,客观上要求我国加快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
现阶段,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对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至关重要。一是有利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谋划建设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和产业链供应链高效衔接的基础设施。这不仅能够夯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还能够加快打通国内大循环堵点。二是有利于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性。随着国家战略腹地规划建设、关键产业备份的重点项目落地,一些关系国家安全的产业链供应链能够在一定区域范围实现运转,且在确保发生极端情况下实现稳产保供的任务。三是有利于加快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重大生产力更多是以产业或基础设施的形式呈现,其建设将直接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同时改善产业发展环境,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四是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能够逐步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生产力布局不平衡不协调的状况,这不仅能够激发各地区充分发挥互补优势、深化区域协作,还能够为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创造条件,进而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可见,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是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新发展阶段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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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区域重大战略融合贯通。发挥京广、京沪、沪深等重要现代化综合交通走廊作用,促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和产业链创新链高效互动。支持长江、黄河沿线省份积极探索上下游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保护的市场化新机制新模式,推广示范先进经验做法,通过要素流动、产业协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途径形成纵深合作的高质量发展带,大力推进成渝、长江中游、山东半岛、郑(州)洛(阳)西(安)等重点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支持内蒙古、山西、山东、辽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从而在更大区域范围带动区域协同发展。支持海南、广西、湖南、江西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向周边地区辐射。
因地制宜利用新技术新模式赋能产业转型升级。产业大省要抓住数字技术对产业体系重塑的机遇,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提升,探索发展产业布局新形态。人口大省要抓住人口资源优势,以场景创新为突破口,实施主题场景招商驱动,大力引进头部企业落户,打造基于主题场景产业链群。能源大省要利用低成本的电力资源优势建设大数据中心、超算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把电力优势转化为数据优势和算力优势,围绕数据产业链招商,培育发展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新业态。生态大省要通过数字技术和新模式推进生态资源深度开发,把生态资源变为线上数据资源,发展全域沉浸式、全天候的文旅新业态。
规划发展“面向2035年的产业生态圈”。以城市群为依托,坚持高端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方向,加强对各城市群优势产业的识别和梳理,支持每个城市群发展3个左右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发展大中小企业协作、产学研用结合、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的产业生态圈。推动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依托集群头部企业、工业互联网企业或行业协会牵头投资建设产业集群大脑,构建数字孪生的产业生态圈。针对城市群或都市圈创新需求,鼓励成立行业中介组织和新型研发机构,构建有利于产业生态圈发展的集群治理机制。聚焦先进制造业集群,定期发布制造业应用场景计划,吸引企业参与场景研发设计和市场开拓,以场景创新推动城市群产业链创新链协作。
推动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投资。中央有关部门要针对城际铁路网、关键产业备份等领域建设的重大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坚持政府与市场共投共享的原则,按照成熟一批、推出一批、建设一批,及时面向社会公开重大项目投资,根据项目的性质和投资收益吸引合适条件的企业参与投资。针对大科学装置等基础性、公益性的重大项目投资,中央和地方财政要共同出资建设,从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投资。针对涉及国家安全、高度敏感的重大项目投资,中央财政出资投资,中央企业成立独资公司负责承建和运营。建立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机制,实施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
推动促进产业布局优化调整的体制机制创新。引导东部产业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集群化、规模化、链条化转移,鼓励东部与中部、西部、东北共同设立产业协作的“飞地园区”,探索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合作发展模式,充分发挥优势平台型园区开发企业推动产业区际协作作用,由其对合作的产业园区进行品牌化、连锁式、市场化托管。按照“中央备案、省级统筹、协议落实”的原则,推动跨省合作的产业转移项目利益共享,探索属地征收、交足中央、余留可转的税收分享机制,建立属地统计核算、两地分享的机制,使产业转出地在合作协议有效期内能够分享产业转移项目的税收收益和增加值数。纠正地方压减、整治和清理传统产业的简单做法,对低效的“僵尸企业”全面摸排,依法推动其市场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