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开,就是要使群众对司法工作流程看得见、摸得着,实现透明运行。近年来,两院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采取多种举措,公开工作职能、办案流程、办案结果等,司法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司法公开的载体建设初见成效。法院建成了功能较为齐全的诉讼服务中心和5个数字化法庭,检察院建成了阳光检务大厅和行贿查询中心,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方便群众通过查询工作职能、管辖权限、部门职责、办案流程、办案进度、办案人员、涉案案由等,让群众享有更充足的知情权、监督权;两院均开通了院官网、微博平台、AAA公众号,依法公开工作要闻和案件信息,向社会发布工作动态;县法院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检察院通过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法院召开年度新闻发布会,检察院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向社会公开自身工作,接受各界监督。在拓宽司法公开渠道的同时,也促进了司法公开由传统手段向科学化、信息化手段转变。(二)法律文书公开有序推进。司法文书是承载司法活动的“司法产品”,将法律文书拿出来让全民检阅,让群众对司法权的运行和结果看得见、摸得着,是司法公开的主要内容。截至目前,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系统已正常运行,除依法不得公开的案件外,已公布裁判文书1417余件。检察院除依法不得公开的案件外,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213件,公布其他案件信息38件。两院初步实现了法律文书公开的常态化。由于法律文书上网公开,法律文书的质量也得到了明显提高,差错率大为降低。
(三)阳光立案机制初步形成。法院将立案大厅改建为诉讼服务中心,突出了公开透明和便民利民功能。通过安装电子触摸屏,实现了透明便捷服务。依托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完善了立案审查、案件分配、按期开庭、流程管理为一体的公开立案机制,立案工作实现了全程、动态监控、区域公开透明。
(四)庭审公开趋于规范。法院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再审案件都能依法公开审理。公开出示、公开质证证据,证人和鉴定人出庭等制度得到了落实。通过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和旁听制度,庭审公开程度得到提升,当庭裁判率也有所提升。通过数字化法庭建设,实现所有案件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敏感案件、新类型案件庭审直播,增强了庭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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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提高对司法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司法公开是司法公正的保证,是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两院要充分认识司法公开在促进司法公正、建设法治社会中的地位作用,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司法公正理念,不断提高法官、检察官队伍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自觉把司法权的运行置于社会公众监督之下,实现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的转变。(二)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机制建设。司法公开需要制度机制作保证,才能具备强大的生命力。两院要紧紧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要求”,不断完善司法公开的长效运行机制和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要完善信息及时公开机制,方便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有效行使;要加强工作全程可留痕、可追溯的公开机制建设,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
(三)积极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两院要严格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司法公开原则,不断创新司法公开形式,丰富司法公开内容。一是法院要进一步推进庭审公开。建立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旁听规则,尽可能为群众旁听提供方便;要积极创新庭审公开方式,公开庭审过程,真正让正义看得见、摸得着;要着力提高当庭宣判率,增强案件审判的透明度。二是法院要进一步推进执行公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行信息查询系统,扩大查询范围,要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依法公开失信人信息;要建立案件执行全程回告制度,将查封、冻结、扣押、拍卖等各环节信息、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告知当事人,做到依法全部公开。三是两院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文书公开。要正确处理保护工作秘密、当事人隐私与依法公开法律文书的关系,避免不公开规定被滥用。加强法律文书的释法说理,避免事不明、理不清、析不透,着力提高法律文书质量。四是检察院要进一步加强各类案件办理情况的及时公开。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活动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的公开,加强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工作的公开,进一步增强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四)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的科技支撑作用。两院要加大人力、物力和科技投入,立足实际,整体规划,有序推进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对已建成的司法公开信息平台,要加强管理,避免利用率不足和空置闲置现象,防止公开工作流于形式。要加强手机短信、AAA、微博等现代化通讯平台的创新应用,回应公众了解司法工作的需求,为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样化的司法公开服务。
(五)切实加强司法公开宣传工作。两院要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自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司法公开的新举措,在提升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上下功夫,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工作的了解、理解、参与和支持,为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司法公开作为一项宪法原则,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这次调研,既是对两院司法公开工作的全面检验,也是全面提升司法公开水平的新起点。希望两院要以这次调研活动为契机,寻找差距,扩大成绩,努力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司法新常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司法公平正义”,为法治xx、小康xx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