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报告

更新时间:2025-07 来源:网友投稿

2025年6月6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办法》共分6章39条,为中央企业发展规划编制、执行、评估和调整提供了纲领性指导。当前正值中央企业、地方国企准备开展“十四五”发展规划总结评估、“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时节,结合《办法》,撰写国有企业“十五五”规划编制的八大要点。

一、规划的产业导向

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

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一是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坚持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运用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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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规划的监管约束

国务院国资委监督检查中央企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对发展方向出现明显偏差、执行进度严重滞后、发展质量低下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提示、约谈或通报,对偏离发展规划方向盲目投资等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考核扣分处理。

未履行程序导致国有资产损失:若在规划编制、审批、执行过程中,企业未按照《中央企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及相关内部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如未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未经过党委会前置研究、未报董事会审批等,导致投资失误、项目失败等后果,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将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八、规划编制应因地制宜与规范并重

地方国企在参照本办法时,应充分结合属地国资监管要求进行细化。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特点、资源禀赋等存在差异,地方国企要立足当地实际情况,深入研究地方政策导向和市场需求,在遵循国资委规划编制基本原则和流程的基础上,对规划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和企业个性的规划方案。例如,东部沿海地区的国企可重点关注海洋经济、外向型经济等领域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中西部地区的国企则可结合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围绕当地的优势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进行规划布局。同时,地方国企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确保企业规划与地方经济发展规划相衔接,积极融入地方经济建设大局,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同时实现企业自身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