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修订发布,为规范党组在党员处分事项上的工作流程、压实从严治党责任提供了有力遵循。市委组织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深入学习贯彻《规定》,对于提升组织工作质量、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意义重大。在本次中心组专题学习中,我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
一、深学细研,精准把握《规定》要义
《规定》的每一处条款都蕴含着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思考与战略布局,我们必须学深悟透,把握其核心要义。
(一)领悟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规定》坚持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将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实化。从党组讨论决定党员处分事项的范围,到与派驻机构等协同配合的机制,都彰显出以严的基调、措施和氛围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的坚定决心。这要求我们深刻认识到,在组织工作中,要时刻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干部选任、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为党的事业发展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明晰党组工作权责边界。《规定》明确了党组在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中的主体地位与具体职责,同时规范了派驻机构、派出机构等在这一过程中的协同关系。党组需集体讨论决定党员处分,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擅自作主,且党纪处分决定以党组名义作出并生效。这为党组在正风肃纪工作中的权责划定了清晰边界。市委组织部在协助市委管理干部、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过程中,要依据《规定》,督促各党组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党员处分事项的讨论和决定程序规范、公正透明。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形成监督合力,共同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遵循纪法衔接新规范。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纪法衔接愈发紧密。《规定》注重与《中国GCD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等党内法规的协调衔接,确保在党员处分工作中,从立案审查到审理再到处分决定执行,各个环节都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市委组织部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中,要强化纪法意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法教育,引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同时,在处理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与纪检监察机关做好沟通协调,确保组织处理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有效衔接,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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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立足长远,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贯彻落实《规定》是一项长期任务,市委组织部要立足长远,构建长效工作机制,确保《规定》的各项要求得到持续有效执行。(一)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将《规定》的学习纳入市委组织部机关干部日常学习计划,定期组织专题学习研讨活动,不断加深对《规定》的理解和把握。同时,督促各级党组织将《规定》学习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确保广大党员干部熟悉《规定》内容,掌握工作要求。建立学习考核机制,将对《规定》的学习情况纳入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内容,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市委组织部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对各党组、基层党组织在党员处分事项工作中的程序履行、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对执行《规定》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通过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强化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规定》中的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在党员处分事项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出现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处理不当等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责任人的责任。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职责,推动《规定》的有效实施。
同志们,《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为我们做好组织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依据。市委组织部将以此次专题学习为契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规定》,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严的标准、实的举措,推动《规定》在全市组织系统落地生根,以实际行动践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组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