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召开全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员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决策部署,动员全县上下迅速行动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下面,我讲六个方面的意见。
一、绷紧安全之弦,深刻认识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重大意义
安全是发展的基础,稳定是繁荣的前提。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是一项普通的工作任务,而是一项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政治任务。我们必须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是守护群众生命安全的必然要求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是我们党始终坚持的根本立场。自建房作为群众居住和生活的重要场所,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每一位居民的生命安危。近年来,各地频发的自建房坍塌、火灾等事故,造成了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无数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灾难。我们身边也存在一些自建房安全隐患,比如部分自建房建设年代久远,结构老化;有的擅自加层、改扩建,改变了房屋的承重结构;还有的将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租住等多种用途,人员密集,消防等安全设施不完善。这些问题就像一颗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威胁到群众的生命安全。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就是要把这些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为群众筑牢生命安全的“防护墙”,让全县人民能够住得安心、过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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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工作落实
建立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导考核机制,成立专项督导组,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内容包括工作部署情况、排查整治进度、隐患整改情况、长效机制建立等方面。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督促限期整改。要将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全县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塞责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失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保障资金投入,强化技术支撑
县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鉴定、整治、宣传等工作,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自建房安全整治,鼓励自建房业主自筹资金进行隐患整改。同时,要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专业技术单位的合作,引进先进的检测技术和设备,为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要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提高排查整治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确保排查整治工作科学、规范、高效。
同志们,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迅速行动起来,扎实工作,全力以赴做好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