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基本情况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于7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举行。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李强总理作总结讲话,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
会议总结了新时代以来我国城市发展成就,分析了城市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做好城市工作的总体要求、重要原则、重点任务。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二次举行最高规格的城市工作会议,在我国城镇化发展关键节点召开,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二、主要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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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统筹协调
一要建立工作机制。成立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要加强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要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避免推诿扯皮,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三要强化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四要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深入宣传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城市发展的浓厚氛围。
(四)注重工作创新
一要创新工作理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二要创新工作方式。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探索建立多元化参与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三要创新体制机制。深化相关领域改革,破除制约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城市发展活力。四要创新政策措施。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为推进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同志们,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必须不讲条件、不打折扣。让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把会议精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以实际行动为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