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总书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巩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成果,聚焦涉林业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工作
采取“企业主动排查治理+专项监管检查”方式,督促企业健全完善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培训,以及制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日常安全工作等四张清单,突出抓好以下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
(一)在林业生产经营方面。对植树造林、森林经营、森林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管和检查力度,全面排查治理隐患。(二)在森林防火方面。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是否落实防火主体责任,是否严格管控野外火源,是否履行林区施工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是否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深刻汲取近年来违规动火引发的事故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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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三管三必须”的责任,做到周密安排有方案,责任分工有明晰,整改落实有制度,切实把专项行动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严格依法检查,强化检查实效。各单位要将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效结合,加强同其他执法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大数据监管执法机制。依法实行“一案双查”或“一案多查”(既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又查人员责任不落实),严格落实停产整顿、行刑衔接、举报奖励等有效措施,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林业行业安全形势平稳。
(三)加强舆论宣传,强化检查震慑。各单位要强化监督检查结果运用,研判行业领域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适时进行问题通报。要加大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曝光非法违法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切实起到“查处一家、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威慑效应。
(四)加强调度,严肃考核问责。专项行动期间,局安办将对各单位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直属单位于4月22日前将专项行动专职联络员(附件2)、“强安2025”专项行动方案报市林业局局安办。从5月开始,每月22日前上报专项行动统计汇总表(附件1),于10月22日前将开展专项行动总结报市林业局(局安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工作考评,市林业局安办将对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
相关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履职合法性检查表,将单独发至专项行动各联络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