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网格队伍管理考核办法

更新时间:2025-08 来源:网友投稿

为全面推进党建统领网格智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1+3+N”网格队伍管理考核,明确网格人员的管理原则及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激励奖励约束制度,提升网格治理团队治理效能和整体素质,根据《x市党建统领网格智治工作运行规则(试行)》,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网格和网格干部

网格是以街道原行政村为单位、负责社会治理事务的治理单元,全街道共划分为x个网格。每个网格按“1+3+N”模式配备,其中网格长原则上由经合社党支部书记担任;专兼职网格员由社会治理协管员或社工担任;网格指导员由驻经合社干部担任;“N”即网格包联人员,包括专业执法力量、基层党员干部、志愿者等。

(一)网格指导员。对网格工作负总责,牵头研究、部署网格工作,指导、督促网格长、专兼职网格员落实好网格任务,协调解决网格工作困难和问题。要熟悉掌握网格基本情况,包括人员(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外来人口)、党员代表、重点人员、工矿企业、出租房、特种设备、阶段性重点工作、历史遗留问题等。要认真听取并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建议。网格指导员由驻经合社的街道机关干部、基层站所干部担任。(二)网格长。要熟悉掌握网格基本情况,包括人员(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外来人口)、党员代表、重点人员、工矿企业、出租房、特种设备、阶段性重点工作、历史遗留问题等。负责日常网格事项,统筹协调并及时解决网格内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突发事件、市容环境等问题,努力使小事不出经合社、矛盾化解在基层。对网格和经合社层面不能处理的事件,及时报网格指导员和相关职能科室、站所。

(三)专兼职网格员。专兼职网格员同岗同责,负责网格日常排查走访、信息采集等工作。要熟悉掌握网格基本情况,包括人员(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外来人口)、党员代表、重点人员、工矿企业、出租房、特种设备、阶段性重点工作、历史遗留问题等。对发现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安全生产事故等重要事项、重大事件、突发紧急事件,第一时间上传平台并报告网格长、网格指导员,第一时间协同做好稳控化解等工作,完成上级和网格指导员、网格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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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驻经合社干部、经合社考核挂钩业务工作(常态性工作+阶段性工作)考核得分作为网格指导员的网格履职分数,计入驻经合社干部考核,具体分数由党工委在《20xx年度x街道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中研究补充确定;同时与乡镇经济倾斜待遇发放相结合。网格考核得分(剔除网格指导员、网格长对网格员测评分数),计入经合社年终考核分数,具体分数由党工委在《20xx年度x街道经合社工作考核办法》中研究补充确定。

5.与人员责任追究挂钩

网格员违反工作职责的,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月度考核倒数第一的,予以通报批评。年度内首次月度考核倒数第一的,由党工委副书记警示谈话;年度内累计两次月度考核倒数第一的,由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警示谈话;年度内累计3次月度考核倒数第一的,或年度考核得分<70分的,专兼职网格员按照有关规定作辞退处理(社工按规定予以解聘,社会治理协管员按规定予以辞退)。

六、其他事项

为加强对网格队伍的考核工作的领导,建立网格队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为组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建办),具体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本考核办法由党建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