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村新建“以补代建”电能集中烤烟房(以下简称“烤烟房”)的日常管理与使用,确保烤烟房设备安全、高效、稳定运行,维护全体烟农的公平使用权益,降低烘烤成本,提高烟叶品质和经济效益同时保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特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的制定参考了XX县推广密闭式电能烤房的政策精神与技术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村所有签订烟叶种植合同、需使用村集体电能集中烤烟房进行烟叶烘烤的农户(以下简称“使用人”),以及烤烟房的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第三条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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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XX村烤烟房管理领导小组。
第二十二条制度修订
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和大多数烟农的意见,由领导小组适时提出修订意见,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生效时间
本制度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