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科级领导班子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局党组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我作为局办公室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文秘人员,全程参与本次选人用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通过查阅近三年干部选拔任用档案32卷、访谈干部职工68人次、梳理信访举报线索5件(均为匿名反映程序性问题),重点围绕“政治标准把关、程序规范执行、日常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四个维度,对班子成员、副局长岗位选人用人工作开展全面“政治体检”。现结合个人岗位职责与工作实践,从党性修养、责任担当、制度执行层面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形成本分析报告。
一、政治站位高度不够,选人用人政治标准“标尺”存在松动空间
总书记强调,“选人用人必须把好政治关,把是否忠诚于党和人民,是否具有坚定理想信念,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是否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作为衡量干部的第一标准”。但在本次自查中,我发现班子成员在选人用人政治把关上仍存在“三个模糊”倾向,暴露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与新时代林业事业发展要求存在差距。一是政治考察“表面化”倾向明显。在今年3月竞争性选拔2名副局长的过程中,虽按程序开展了民主推荐、谈话调研、政治素质测试等环节,但政治素质考察仍停留在“填表格、写评语”层面。例如,在个别谈话环节,有谈话对象反映某参选干部“平时开会学习积极,但对林业政策文件精神理解不深,在推进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时,过度依赖以往经验,创新举措不多”;也有同志提到该干部“在处理林农矛盾时,更多考虑完成考核指标,对群众合理诉求回应不够及时”。这些具体表现本应作为政治立场、宗旨意识的直接体现,但在考察材料中仅笼统表述为“政治理论学习需加强”,未深入挖掘背后的政治能力短板。作为文秘人员,我在整理考察材料时虽意识到问题,但因担心“表述尖锐影响整体评价”,最终选择采用“中性化”措辞,这实质是对政治考察严肃性的削弱。
二是政治标准“泛化”现象突出。局党组在研究干部选拔方案时,虽明确提出“优先选拔在林业重点项目、防火防汛一线表现突出的干部”,但在具体操作中,“一线经历”的界定标准不够清晰。例如,近三年提拔的3名中层干部中,2人曾在造林绿化专班参与过3个月以上的集中攻坚,1人仅在局机关后勤部门协助过植树活动,却被同等认定为“一线经历”。在今年6月开展的“林业系统先进个人”评选中,更有干部反映“个别同志将下乡调研、参加会议等同于‘一线锻炼’,实际在重点项目中承担的多是协调类事务,未真正参与技术指导、矛盾化解等核心工作”。这种“重形式轻实质”的倾向,反映出班子成员在把握政治标准时,存在“只要参与过重点工作就算符合要求”的宽松心态,本质是对“政治标准是硬杠杠”的认识不到位。
三是政治引领“虚化”问题犹存。从干部日常谈心谈话记录看,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干部的政治理论交流多集中于“传达上级文件”“部署学习任务”,较少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探讨“如何将‘两山理论’转化为具体实践”“如何在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中站稳政治立场”等深层次问题。例如,在7月召开的半年工作总结会上,某分管资源保护的副局长在部署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时,仅强调“完成上级下达的除治指标”,未深入分析疫情扩散对县域生态安全的政治影响;而分管产业发展的副局长在讨论经济林种植规划时,更多关注“市场效益”,对“如何通过特色产业带动林农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政治责任提及较少。这种“就业务谈业务、离政治讲业务”的现象,暴露出班子成员在政治引领上的缺位,也导致部分干部对“林业工作是政治工作”的认识停留在口号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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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政治引领,把准选人用人“定盘星”。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第一标准,制定《林业系统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实施细则》,明确“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5类20项具体指标,通过“日常调研+专项考核+关键时刻跟踪”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干部政治素质档案。在民主推荐、考察谈话中,增加“请举例说明干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的政治表现”“是否存在传播不当政治言论”等问题,对政治上“伪忠诚”“两面人”坚决一票否决。同时,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双研讨,每月至少1次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学习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推动“第一议题”制度走深走实。
(二)严格程序规范,拧紧选人用人“责任链”。修订《县林业局干部选拔任用操作流程图》,细化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等7个环节的28项具体要求,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操作标准。动议环节增加“岗位胜任力分析”,通过“工作任务清单+能力素质模型”确定选拔标准;民主推荐环节推行“谈话推荐+会议推荐+延伸推荐”三位一体模式,扩大谈话对象覆盖面(外部谈话占比不低于30%);考察环节实行“双人交叉考察+全程纪实”,重点核查干部“八小时外”表现,对拟提拔干部全部进行家访和社区走访。同时,建立选人用人“后评估”机制,对选拔出的干部进行6个月至1年的跟踪考察,重点评估“人岗匹配度、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度”,评估结果与干部奖惩、职务晋升直接挂钩。
(三)抓实日常管理,激活干部队伍“源动力”。制定《县林业局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建立“个人成长档案”,记录干部“学习培训、实践锻炼、考核评价、奖惩情况”等信息,每季度更新一次。针对不同层级干部特点,分类制定培养计划:对年轻干部实施“一线淬炼”工程,安排到资源管理、项目攻坚、信访维稳等岗位锻炼;对中层干部实施“能力提升”工程,通过“上挂下派”“跨部门轮岗”拓宽视野;对领导干部实施“传帮带”工程,由“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结对指导,帮助提升统筹协调能力。同时,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将“服务林农满意度、项目推进实效、生态指标完成情况”等量化指标占比提高至60%,推行“季度考核+年度总评+专项奖励”,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平台、有奔头。
(四)压实主体责任,筑牢选人用人“防火墙”。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十不准”要求,局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选人用人工作,分析研判干部队伍现状,解决突出问题;“一把手”带头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在干部选拔中不提前定调、不干预具体环节;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每半年听取分管领域干部思想动态汇报,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组织人事部门加强对选人用人全过程的监督,建立“问题台账”,对违反程序、违规操作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同时,加强组工干部自身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大练兵”,提升政策执行能力和水平,切实当好选人用人的“守门员”。
选人用人是政治生态的“风向标”,也是事业发展的“先手棋”。此次专项整治既是一次深刻的党性锤炼,更是一次干部队伍建设的“精准把脉”。作为文秘战线的工作人员,我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推动选人用人工作从“过得去”向“过得硬”转变。同时,我也深刻认识到,选人用人工作的本质是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选贤任能,必须始终站稳政治立场、坚持公道正派,以“对党忠诚、对人负责”的态度,为县林业局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为守护全县420万亩森林资源、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