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关干部积分制管理考核办法

更新时间:2025-08 来源:网友投稿

第一条积分制管理是x乡创新型机关管理模式,把积分制度用于对人的管理,以积分来衡量工作人员的自我价值,反映和考核机关职工的综合表现。个人综合考核积分与评先选优、职务晋升晋级和年终奖金(可含绩效、双薪)“三个挂钩”。

第二条为切实加强对各机关干部职工的动态管理,构建科学合理的干部综合考评体系,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努力营造创先争优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根据中组部《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积分制组成内容

第三条积分制考核的综合考核结果,主要由基础积分项目、加分项目、扣分项目3个部分构成。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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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年排名最后1名的,提交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连续三年综合考核积分排名靠前的5名人员,将考核情况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作为优先提拔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年终奖金发放工作。乡考核管理小组办公室按考核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对机关干部积分制综合考核进行汇总,报乡党委审定。经乡党委会通过后,年终奖金通过财政直接发放到干部个人账户。

第二十八条当阶段考核积分低于60分时(不含),给予待岗3个月处理,待岗期间,每月发放基本工资。三个月后根据表现报党委会研究是否继续待岗或者重新安排工作岗位。低于50分(不含),提交党委研究处理。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乡考核管理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