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城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现场会及全省建筑垃圾治理暨集中整治工作培训会精神,总结我市近年来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成效与不足,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与挑战,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任务,推动我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市政府分管领导、市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及住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部分重点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资源化利用企业的代表。刚才,市住建局、*区政府、*县住建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作汇报发言,分别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介绍在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中的做法、经验和下一步打算,讲得都很实在、很具体,有思路有举措有成效,我都同意,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抓好贯彻落实。下面,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推进治理工作的责任感与紧迫感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看似是一项具体的城市管理事务,实则关系到生态文明建设、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战略性的工作。我们必须从政治高度、全局角度深刻认识其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推进建筑垃圾治理是践行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必然要求。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强调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筑垃圾作为城市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废弃物之一,其产生量巨大、成分复杂,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占用大量土地资源,还会造成土壤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等一系列环境问题,严重影响生态环境质量。据统计,我市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总量已超过1000万吨,且随着我市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新区建设、旧城区改造、公路改扩建等重大项目的推进,建筑垃圾产生量仍以每年8%~10%的速度递增。目前,我市建筑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仅为65%左右,资源化利用率不足30%,远低于全国先进城市70%以上的资源化利用水平。大量未经处理的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在城郊结合部、河道两侧、闲置地块等区域,形成了众多“垃圾山”,不仅破坏了城市景观,还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威胁。例如,去年环保部门在对区镇进行巡查时发现,一处非法建筑垃圾堆存点占地面积达到50余亩,堆存垃圾超过10万立方米,由于长期雨水冲刷,垃圾渗滤液渗入周边土壤和地下水,导致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土壤重金属含量超标,地下水水质下降,对周边村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影响。因此,加强建筑垃圾治理,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目标,是减少环境污染、节约土地资源、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我们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
二是推进建筑垃圾治理是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城市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建筑垃圾治理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治理成效直接反映了城市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当前,我市在建筑垃圾管理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一些建筑工地出土不规范,未按要求设置围挡和冲洗设施,导致车辆带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部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无证运输、超载超速、沿途抛洒滴漏现象屡禁不止,不仅影响交通秩序,还对道路造成损坏,每年仅因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超载导致的道路维修费用就超过2000万元;一些非法消纳场点屡打不绝,成为城市管理的“顽疾”,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形象和人居环境。据市城管执法局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接到关于建筑垃圾乱堆乱放、运输车辆抛洒滴漏等方面的投诉举报达320余起,占城市管理类投诉总量的18%,市民对此反映强烈。通过加强建筑垃圾治理,规范从产生、运输、消纳到资源化利用的全流程管理,能够有效解决这些突出问题,减少对城市环境的影响,提升城市的整洁度和美观度,为市民创造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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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需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我们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落实。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县(市、区)政府要参照市里的做法,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市住建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负责建筑垃圾产生源头的监督管理、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和协调等工作;市城管执法局要负责建筑垃圾运输、消纳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市交通运输局要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许可和监督管理,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市生态环境局要负责建筑垃圾处理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止环境污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负责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的用地保障和规划管理;市发改委要负责建筑垃圾治理相关项目的立项审批和投资管理;市财政局要负责保障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要建立健全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建筑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提高全社会对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认识和支持。要加强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公众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引导公众养成垃圾分类、自觉抵制违法运输和乱倒建筑垃圾的良好习惯。要畅通公众参与和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公众对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属实的给予一定的奖励。要组织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建筑垃圾治理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监督考核。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建筑垃圾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要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地区和部门,要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要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要将监督检查结果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同志们,建筑垃圾治理是一项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全力推动我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