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党政机关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交流会上的发言

更新时间:2025-08 来源:网友投稿

一、深学细悟,在“原原本本”中筑牢思想根基

记得刚接到学习《条例》任务时,我作为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文字材料的秘书,第一反应是“这又是项常规学习任务”。但当我逐章逐节研读原文,尤其是结合近年来中央和省市通报的多起违反纪律规定典型案例,以及基层调研中看到的群众对“舌尖上的浪费”“文件里的形式主义”的真实反馈后,彻底改变了最初的想法。《条例》不是简单的“节约指南”,而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是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更是每一名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政治底线”。

其一,《条例》是传承传统美德的“传家宝”。中华民族自古就有“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的古训。我在乡镇工作时,曾跟随老书记走村入户,他总说:“群众碗里的饭粒,比咱们桌上的酒肉金贵。”那时候乡里开会,茶杯是自己带的搪瓷杯,材料用复写纸印,笔记本正面写完翻背面;食堂吃饭,领导干部和群众打一样的菜,剩饭要倒进“节约桶”喂猪。这些细节让我深刻体会到:节约不是“作秀”,而是融入血脉的为民情怀。《条例》将这些传统美德制度化、规范化,正是要让好的作风“薪火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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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在“基层一线”上“接地气”。节约不是“纸上谈兵”,要到群众中去“找感觉”。今年5月,我跟随县领导到山区乡镇调研,看到有些村的文化广场路灯晚上亮得太晚,村民反映“费电不说,还存在安全隐患”;有些村的垃圾清运车“空跑”现象严重,因为垃圾量少但按规定必须每天清运。回到办公室后,我们立即协调相关部门:一方面,将山区路灯改为“光控+时控”模式,根据季节调整开关时间,预计每年可节省电费8万元;另一方面,优化垃圾清运路线,推行“定点收集、按需清运”,既减少了车辆损耗,又降低了运营成本。群众的一句“这样改得好,省了钱还能办好事”,让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节约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三要在“干部队伍”上“树导向”。节约文化的培育,关键在“关键少数”。作为分管办公室的副县长,我始终坚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下乡调研坚持“四不两直”,不搞层层陪同、不接受宴请;办公用纸一律双面使用,废弃文件及时分类回收;公务用车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杜绝“私车公养”。同时,注重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突出“节约意识”,今年乡镇换届中,有3名在基层厉行节约、群众口碑好的干部被提拔重用,释放了“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信号。

同志们,“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条例》不是“软约束”,而是“硬杠杠”;节约不是“小事小节”,而是“国之大者”。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以《条例》为镜,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节约理念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成为新时代党员干部的鲜明标识!

我相信,只要我们每个人都从“一张纸、一度电、一滴水”做起,从“一顿饭、一场会、一辆车”严起,就一定能汇聚起厉行节约的强大合力,为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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