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单位虽然制定了年度学习安排,但在⑧项规定精神专题学习上缺少分阶段、分专题的具体计划,对实施细则中的细化条款覆盖不足。督导中发现,个别单位在季度学习中只安排了一次集中授课,且偏重理论概述,没有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差旅等与本系统密切相关的条款逐条解读,导致一线干部对“禁止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要求掌握不清。
(二)研讨缺乏针对性,风险剖析不深入
部分单位在专题研讨中侧重表态发言、经验交流,缺乏围绕本职岗位潜在违规风险的具体分析。例如,某审批服务部门在研讨中仅强调“改进工作作风”,但没有结合收费环节、审批环节可能存在的礼品礼金、吃请等风险进行剖析,致使后续仍出现个别工作人员收受礼品的情况。
(三)学习覆盖不均衡,基层人员参与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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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单位将“回头看”工作完全交由纪检部门单独推进,缺少与组织、人事、财务等部门的联动配合。督导中发现,某区在排查“三公经费”时仅查账面支出,未同步核实资金实际来源和用途,漏掉了下属单位替垫会议费用等隐性违规问题。
(四)长效机制建设滞后,存在“一阵风”现象
一些单位把“回头看”当作阶段性任务,整治结束后缺少制度固化和常态监督。督导中发现,有的部门虽然在督导期间集中整改成效明显,但未建立季度自查、半年通报等制度,三个月内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等问题又有反弹。
(五)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个别单位在整改工作中层层下压责任,却缺少机关层面的统筹解决。督导中发现,某市直部门在发现下属单位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后,仅要求其自行调整,未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房源问题,导致整改拖延半年仍未完成,并被上级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