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管理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诚实信用的原则。统筹考虑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综合考虑“揭榜挂帅”项目需求和条件,按照“成熟一项、推进一项”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三)科技计划“揭榜挂帅”主要聚焦解决我县重点产业链的重大技术(难题)。
(四)县科技局负责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征集、遴选立项、张榜发布和绩效管理等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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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因需求方或揭榜方(联合揭榜方)主观原因造成项目终止的,县科技局委托第三方组织技术、财务、法律等专家进行审查论证,形成论证结论,明确相关责任,收回已拨付的财政科技资金。
(十一)对弄虚作假或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责任。
五、附则
(十二)项目管理参照《X市科技局印发《X市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X〔2018〕X号)执行,经费管理参照《X市科学技术局X市财政局关于印发《X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X〔2023〕X号)执行。
(十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9月26日止,时效5年;由县科技局、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