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协年初工作安排,10月下旬,法制委在XX副主席带领下,组织部分委员并会同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先后赴XX、XX、X县、XX等县区,深入派出所、司法所和乡镇法庭,通过实地察看、个别走访、听取汇报和座谈讨论等方式,对基层政法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法机关不断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基层政法干警素质,无论是人员结构、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等诸多因素都发生的深刻的变化。为保民生、保稳定、推动社会经济各项事业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人员结构:全市现有政法干警7359人(男6161人,女1198人),其中法院系统1165人,检察系统660人,公安系统4420人,司法系统1114人,中共党员4618人,占63%。有基层公安派出所164个,乡镇法庭49个,司法所238个。基层政法干警2482人(男2128人,女354人),其中公安民警1594人(在编民警978人,辅警616人),法官干警196人,司法助理员692人。中共党员1028人,占41%。
(二)年龄结构:在全市政法干警中,30岁以下1632人,占总数的22%;31岁至50岁4886人,占总数的67%;51岁至60岁841人,占总数的11%。在基层政法干警中,30岁以下719人,占29%;31岁至50岁1387人,占56%;51岁至60岁376人,占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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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教育,提高综合素质。当前,要结合科学发展观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讲政治、讲大局,把维护公平正义、强化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放在教育的首位。有针对性地进行学法、守法和严格执法教育,使干警能正确对待和处理好公与私、名与利的关系,消除特权思想,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做到公平正义、执法如山、清正廉洁。
(二)依法治警,严把“入口”畅通“出口”。《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对政法干警的职权、义务、纪律、组织管理和法律责任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是搞好政法队伍建设的法律依据,各级政法机关应严格贯彻执行。一方面,要严把入口,就是要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全面考试考核,确实把高素质人员选拔到政法干部队伍中来。在人员的录用管理、奖惩等方面整章建制并抓好落实,坚决防止低素质人员进入政法队伍;再一方面,要放松出口。使无德、无才、无能的人员能及时调整出政法队伍。对基层政法机关自行招用的人员,应进行清理整顿,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辞退,维护政法机关的形象。
(三)着力治本,提高队伍的执法能力。各级政法机关要把对基层政法干警的培训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开展形式多样的在职培训活动,重点加强岗位业务培训,强化岗位技能;不断提高业务培训的质量;努力使学历转化为能力,知识转化为素质,文凭转化为水平;要把培训结果与干警的升迁挂勾,做为干警使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培训工作起到内强素质的作用;切实培养出更多的技术硬、本领强、守纪律、讲奉献的警官、检察官、法官和司法人员,使政法干警对犯罪嫌疑人能够“追的上、打的赢、说的过”。
(四)从严治警,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各级政法机关要切实从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出发,不断强化自身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特别是完善以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为主要内容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内部监督处罚力度,对严重违法违纪的坚决惩处,对严重损害政法部门形象的害群之马,坚决予以清除,不断净化队伍。同时逐步试行公布处罚决定、判决书的做法,进一步全面落实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公开审判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树立基层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切实提高基层政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从优待警,强化投入和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想方设法增加对基层政法机关的经费投入,以稳定队伍,改善装备,提高战斗力。一是要保证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照“从优待警”的原则,保证政法机关编制内及辅警等人员基本工资和各项补贴的及时发放,让干警解除后顾之忧,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二是要加大对办案经费的保障力度。办案是执法机关的基本职能,要逐步增加对办案经费的投入,对大案和要案经费要实行专项报批、专项安排,避免出现让办案人员垫支办案经费的现象。三是要大力支持政法机关业务建设。交通、通讯等办案工具装备和办公等基础设施是政法机关履行职能的重要物质保障,直接影响着办案的效率和质量。要结合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改善基层政法机关的装备条件,增强基层政法队伍的战斗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