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2018年1月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委始终把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从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把握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纳入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强化组织领导,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县监委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和监督下,依法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攥紧拳头,攻坚克难,向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精准发力,持续净化县域政治生态。
一、我县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的主要情况
在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监委强化政治担当,依法履行职责,以亮剑惩治的坚决态度,从严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问责,以正风反腐惩恶的扎实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县监委先后被评为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4名同志被评为市、县扫黑除恶工作先进个人。
(一)坚持党的领导,组织保障坚强有力。坚决扛起重大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始终坚持把“打伞破网”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强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县监委主任任组长、监委副主任任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发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细化任务分工,为“扫黑、打伞、问责”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先后组织召开20余次监委委务会、案件专题会、工作推进会,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研究安排“打伞破网”各项工作。特别是在全市首例涉黑组织案件“一案三查”中,积极争取协调市监委及相关县区抽派业务骨干组建专案组,为案件侦办提供了坚强的人才支撑;协调督促涉案单位提高站位、深化认识,为审查调查工作扫清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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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监督保障执行,凝聚“打伞破网”强大合力。强化联合督导,联合县扫黑办加强对有关工作的跟踪督办、监督检查,推动常态化各项要求落实落细。持续加强与政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增强监督治理效能。加强与人大、司法、行政等各类监督主体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推动形成“打伞破网”强大合力。
(二)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推动“打伞破网”纵深发展。依托“信、访、网、电”举报平台,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积极性,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问题进行监督举报。强化监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健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专门台账,定期统计更新,对“保护伞”问题线索及时研判、优先转办。加强与政法部门的经常性联系沟通,与政法部门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协调推进,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绝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和漏网之鱼。
(三)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助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紧盯金融放贷、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市场流通、矿产资源等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行业领域,常态化开展排查,督促职能部门履行好监管职责,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发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的单位,督促做好以案示警、以案释法,警示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组织开展案件剖析,深入查找问题症结,通过制发提示函、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适时选取典型案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从严的强烈信号,推动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推动“打伞破网”规范高效。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知重负重、守责尽责,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以更实举措加强管理监督,不断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在依法履行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职责中,持续加强与县人大常委会的沟通汇报,认真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不断巩固和深化“打伞破网”成果,筑牢常治长效“防火墙”。
(五)加强队伍自身建设,锻造本领过硬监察铁军。坚持以“三亮三比三树”行动为抓手,抓实学习教育拓展,全面提升能力素质。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为全县干部树立严格自律的标杆。完善内控机制,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坚决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突出问题,坚决严防“灯下黑”,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监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