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及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管党治党方面
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牢记政治机关定位,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安排,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责任人: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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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责任科室主体责任清单
各责任科室(单位)要切实承担起本科室(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抓好内部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科室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按要求完成清单中明确的各项分工任务。
加强日常管理。科室(单位)负责人与科室成员每年至少开展1次履职谈话和1次廉政谈话,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警示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严守廉洁底线。带头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带头改进作风,管好科室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确保本科室(单位)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