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通过以案促改,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各责任部门明晰职责、明确任务,切实把以案促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治理效能,有效防范和遏制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三、责任主体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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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督考核
将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明确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
定期对各地区、部门、单位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经费保障
保障以案促改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开展警示教育、制作宣传资料、进行专项治理等方面的费用,确保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