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内容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直接管、负总责。
一是扛牢政治领导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范围。年初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分析研判会,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情况。
二是把稳方向导向责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持续加强对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严把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确保本单位各类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各类出版物、学术活动、文艺作品、网络平台等传播的内容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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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严守纪律规矩表率责任。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分管领域和公开场合发表言论、作出决策、推动工作时,自觉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知识分子、报告会论坛等管理制度,管好身边人身边事。
七是推动长效机制建设责任。结合分管工作,推动将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融入业务规章制度和流程规范,完善相关领域风险防控制度,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在分管领域落地生根。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责任人须认真对照责任内容,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并将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接受组织考核与监督。
(单位名称)党委(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领导班子成员签字: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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