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2814字)

更新时间:2026-04 来源:网友投稿

2025年,XX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专(工)委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总要求,积极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宪法法律权威。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基本情况

一年来,法工委紧紧依靠常委会的领导,加强与内部各专(工)委、外部各部门单位的协同配合,依托“备案审查全覆盖、审查标准统一、纠正程序规范”的工作机制,推动我县备案审查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一)接收备案情况

按照《XX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及我县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规范性文件备案范围,明确将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等全部纳入备案审查范畴。2025年度,共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0件,均为县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定,未收到县监委、两院、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报备文件。(二)审查研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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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备案审查专家库”,通过整合县内资深律师、法律专家参与疑难复杂文件的审查论证。加强对乡镇和部门备案审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指导,统一审查尺度。加大主动审查比重,探索对涉及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重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同步审查、提前介入。(三)在强化监督刚性上再加强

严格落实“有错必纠”的要求,对于确有问题但制定机关拖延修改或拒不纠正的,敢于“亮剑”,依法启动撤销程序或提出罢免建议。建立健全跟踪问效机制,对已修改或废止的文件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

(四)在扩大公众参与上再深化

加大备案审查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XX人大发布AAA、数字人大等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畅通审查建议渠道,引导公民、法人通过备案审查制度理性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让备案审查工作更接地气、更得民心。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的法律监督职权。法工委将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提升备案审查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法治XX、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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