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主义是与GCD人“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不相容的。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重要的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
“形式主义之来源是由于唯心主义”,“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了矛盾和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邓小平同志曾深刻指出,形式主义也是官僚主义,两者共同的指向就是:不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上下反对形式主义敲重锤、下猛药、动真格,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但形式主义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反复性和顽固性,因而不可否认,现实中形式主义尚未根除,尤其是在“落实”上存在的形式主义还时有所见,需要树立打持久战、歼灭战的思想,驰而不息加以抵制和克服。
在我们身边依然有些人对上级部署的工作消极怠工不作为,推一推、动一动,懒散懈怠、疏于落实;以会议落实会议,不深入理解上级会议精神,学习走过场,敷衍了事;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是雷厉风行去想办法解决,而是工作迟缓,久拖不办;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愿作为、不敢作为、不善作为,消极等待,徘徊观望,推诿扯皮;对待上级检查,疲于应付、好大喜功、弄虚作假。凡此种种,其共同的特征,就是只抓“落实”的形式,不管“落实”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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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及保持反腐败政治定力,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这一战略目标时,总书记叮嘱:“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艰苦奋斗是干事之根。坚持艰苦奋斗、倡导勤俭节约,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
有的干部重大事项,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漏报瞒报、自行其是;个别干部在遵规守纪上仍存有侥幸心理,自由散漫,纪律松懈,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警醒,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好的作风,既是“抓”出来的,更是靠严格的制度和科学的机制“管”出来的。近年来,各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对改进干部作风、提升机关效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是监督考核制度不健全、奖惩机制不完善、执行不够严格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下步,我们要突出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加大制度执行、完善、监督力度,真正把干部作风建设引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一要完善制度。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本着管用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用制度保障各项工作落实。二要严明纪律。要更加自觉地与中央、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打折扣、搞变通。要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要守规矩。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凡本级党组织无权决定的重大事项,必须及时请示上级党组织。要严自律。要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用铁的纪律规范从政行为。要重法治。增强法治意识,自觉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努力用法治化的办法,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三要严肃查处。无论是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还是群众举报查实的,都要从速从严处理,该问责的问责,该处罚的处罚,该戒免的戒免,决不姑息迁就,决不搞下不为例。
同志们,“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必须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推动作风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形成‘有为有位、亲力亲为、实干实为、善作善为、敢作敢为’的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事争一流、唯旗是夺,高扬精气神,奋勇走在前,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