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篇)党建评论汇编(20250610-0620)

更新时间:2025-08 来源:网友投稿

在数字技术重构人类生存方式的今天,网络空间已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阵地、主战场、最前沿。总书记总书记深刻指出:“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这一论断揭示了网络空间治理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意义。唯有以真理之光驱散网络迷雾,以法治之绳规范网络行为,以技术之盾净化网络环境,以全民之力共建网络家园,才能确保网络空间天朗气清、惠风和畅,成为承载共同理想、凝聚磅礴力量、滋养时代新人的精神高地。

高举思想旗帜,筑牢价值引领的“定盘星”。网络空间绝非价值真空之地,而是意识形态交锋的前沿阵地。理论武装是根本基石。若主流价值、科学理论缺位或失声,“精神迷雾”必然乘虚而入,侵蚀网民认知根基,动摇社会共同思想基础。必须毫不动摇地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党的创新理论,作为网络空间最鲜亮的旗帜、最强大的武器。要深入阐释其时代意义、理论贡献、实践要求,揭示其洞察历史规律、解答时代之问、引领人类未来的真理力量。创新表达是关键桥梁。理论的伟力在于掌握群众。必须突破传统话语体系的局限,运用网言网语、融媒技术、艺术形式,将深邃思想转化为“飞入寻常百姓家”的生动表达。比如,人民网通过“时习之”“跟着总书记看中国”等重点项目,以及SVG动画、人工智能绘画、短视频等创新报道形式,将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义转化为网民喜闻乐见的网络话语和表现形式。

完善法治之网,架设规范行为的“高压线”。网络空间的自由绝非无边界的放任。完善法治体系是坚实保障。面对大模型等技术迭代催生的新业态,必须持续织密法律规范网络,及时填补直播经济、算法推荐、深度合成等技术应用带来的监管盲区,使网络行为具有清晰的法律边界。强化综合治理是必然要求。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治网格局。比如,压实微博、抖音、小红书等平台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其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强化内容审核,优化算法规则,从源头遏制违法和不良信息滋生蔓延。再比如,对网络诈骗、传播谣言、实施“开盒”网络暴力等直接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要依法重拳出击,形成强大震慑。培育法治素养是长久之策。要持续加强网络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网民提升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使“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内化为网民的行动自觉,共同营造崇法向善、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

强化技术赋能,构筑内容治理的“防火墙”。面对海量信息奔涌的网络空间,仅靠人力审核与管理犹如杯水车薪。技术驱动治理是时代选择。必须善用科技利剑,以技术之盾守护内容安全,以智能之力提升治理效能。比如,要发展更精准高效的算法模型,提升对虚假信息、低俗内容、违法有害信息的自动化识别与拦截能力,让“技防”成为守护清朗空间的“千里眼”。匡正算法逻辑是关键举措。要坚决摒弃“流量至上”“算法黑箱”“大数据杀熟”等畸形导向,通过建立正能量内容传播激励机制,引导平台算法从“迎合用户偏好”向“引领价值提升”转变,让党的创新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时代楷模故事等获得精准推送。通过技术创新与价值引领的双轮驱动,有效过滤杂质、激浊扬清,使网络空间充盈向上向善的正能量。

激发主体自觉,培育全民参与的“生力军”。网络空间属于人民,网络文明依靠人民。每一位网民既是网络空间的使用者、受益者,也应是建设者、守护者。培育网络文明新风尚,必须激发全体网民的主人翁意识,变“要我文明”为“我要文明”。要重视“Z世代”网络素养教育。引导青少年提升媒介素养、增强辨别能力、恪守网络道德、规范网络言行,扣好“网络人生第一粒扣子”。要壮大主流声音。鼓励和支持广大党员、先进模范、专家学者、优秀文化工作者等积极触网发声,创作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网络文化精品,用优质内容滋养人心、引领风尚。只有当亿万网民都自觉成为文明网络的践行者、正能量的传播者、清朗空间的捍卫者,方能汇聚成培育网络文明的磅礴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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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立法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这“三驾马车”,为网络空间治理提供了基础性的法律屏障;《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细化网络行为的监管;《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等,针对专门问题作出规定。目前,我国在网络空间治理方面已经基本形成了“基础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立体法律规范体系。

在执法司法层面,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持续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就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色情、未成年人保护等问题进行整治。仅2024年,全国网信系统依法对11159家网站平台予以约谈,对4046家网站平台实施警告或罚款处罚,并对构成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些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针对专项问题强化源头治理,严厉地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利益,营造了更为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环境。

在国际合作层面,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网络治理工作,积极提出网络空间治理倡议。例如,提出《全球数据安全倡议》,主张各国协作维护全球数据安全、反对数据霸权和数据滥用;发布《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向世界系统阐述中国的人工智能治理方案。此外,我们充分参与网络空间治理国际规则制定,为全球网络空间治理搭建世界互联网大会、全球发展倡议数字合作论坛、亚太经合组织数字减贫研讨会等合作平台,在国际舞台发出网络空间治理的中国声音,促进了网络治理国际法治与国内法治的协调发展。

尽管取得了一系列成效,但面对数字时代下网络生活瞬息万变的未来,网络空间法治建设仍需在守正创新中实现突破。一方面,针对新兴领域如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应加快相关治理规则的制定,使法律与技术发展之间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防止技术进步脱离法律的监管。另一方面,应建立公私协同治理的多元格局,在政府监管之外,推动平台自治、行业自律和公众监督,促进相应主体责任的落实,形成全民参与的网络空间治理体系。与此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网络空间法治的国际合作,积极与国际规则对接,在打击网络犯罪等方面注入中国智慧、贡献中国力量,进而提升我国在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中的话语权,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此外,还应当重视网络法治人才培养,培养既懂法律又懂技术的复合型人才队伍,为参与全球网络空间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清朗的网络空间需要法治的保障。只有法治之光照遍互联网的每个角落,才能清除网络空间中的黑暗,让互联网这一“最大变量”成为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最大增量”,让数字时代的文明成果惠及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