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GCD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1月施行以来,为我公司加强党的建设、防范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了重要遵循。作为国有金融保险企业,我公司始终坚持“金融报国”理念,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要求。五年来,公司党委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坚持党建引领业务发展,推动党建工作与合规经营、风险防控、客户服务等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为服务国家战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维护金融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根据组织部要求,现将我公司贯彻落实《条例》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质量评估
(一)适应性评估
《条例》总体适应新时代金融保险业发展形势和监管要求,为金融保险企业党建工作提供了系统性、全面性的制度规范。作为金融业国有企业,我公司业务涉及面广、风险管控要求高、社会责任重大,《条例》在党组织设置、职责履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规定,有效适应了金融企业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的特点。特别是在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加强风险防控、服务国家战略等方面,《条例》为金融企业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深化金融改革等重点工作中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供了重要指导。通过五年来的实践,《条例》有效解决了金融企业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组织体系不够完善、风险防控责任不够明确、与业务融合不够深入等问题,推动了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基层实际适应情况
在贯彻落实过程中,我们发现《条例》在金融企业基层实际执行中总体适应性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的地方。一是金融风险防控与党建工作融合的具体路径需要细化,金融企业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多重风险挑战,如何发挥党组织在风险识别、风险防控、风险处置中的重要作用,需要更加具体的指导措施。二是合规经营要求下的党建活动需要规范,金融企业受到严格监管,在开展党建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监管要求和内控制度,如何在确保合规的前提下创新党建工作方式,需要更加明确的操作指引。三是数字化金融服务背景下的党建工作方式需要创新,随着金融科技快速发展,线上业务、移动支付、数字化服务成为主流,如何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开展党建工作,提升工作效率和覆盖面,缺乏具体指导。四是客户隐私保护与党建宣传的平衡需要把握,金融企业对客户信息保护要求极高,在开展党建宣传和企业文化建设时需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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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评价
《条例》作为新时代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遵循,对金融保险企业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为企业在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中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二)具体修改完善建议
一是增加金融风险防控专门内容,建议明确党组织在金融风险识别、评估、处置中的职责和作用,建立党建与风险防控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完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党建引领机制,明确党组织在支持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中的作用发挥要求。三是强化金融科技创新中的党建工作规范,适应金融数字化转型趋势,明确党建工作的创新要求和规范标准。
(三)其他建议一是制定金融行业党建工作实施细则,针对银行、保险、证券等不同金融业态特点,提供差异化指导。二是加强金融党建工作培训指导,建立金融党建工作培训体系,提升党务工作者专业能力。三是建立金融行业党建协作机制,促进经验交流和互学互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