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党校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研讨发言

更新时间:2025-10 来源:网友投稿

  一、教学上坚守主业主课,提升教学质量。

  《条例》明确指出,党校教学要以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主业主课地位。在教学工作中,我们要始终牢记党校姓党这一根本原则,将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贯穿教学全过程。

  在课程设计上,紧密围绕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结合徽县实际,开发针对性课程。例如,在讲解乡村振兴战略时,要深入研究全县各乡镇乡村发展现状,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相结合,让学员听得懂、用得上。同时,注重课程的系统性和逻辑性,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引导学员学习。

  在教学方法上,积极探索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摒弃传统的灌输式教学,采用案例教学、现场教学、互动教学等方式,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比如,开展案例教学,可以选取X、X等的成功案例,引导学员分析讨论,提高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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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政是党校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党校教师服务党委、政府决策的重要方式。《条例》要求党校要加强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发挥好智库作用。作为县级党校教师,一方面,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座谈会等形式,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另一方面,要提高咨政报告的质量,要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进行深入分析和论证,提出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做到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严谨、对策可行。并且要加强与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了解他们的决策需求,使咨政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条例》在保持原有框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充分吸收了近年来党校工作实践中的新鲜经验,进一步对具体内容作了充实和完善,对党校办学治校的方方面面都进一步作出了规范,是我们做好新时代党校工作的基本遵循。具体到党校的教学科研工作,我认为,《条例》在教学上聚焦“为党育才”,更加突出“规范”;在科研上,聚焦“为党献策”,更加体现“强化”。

  教学上,聚焦“为党育才”,更加突出“规范”。《条例》聚焦为党育才,着力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的能力、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本领,首次将“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写入总则,对党校课程的设置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明确班次学制、强化主课比例、创新教学方式、规范教材学科建设等措施,系统性提升党校教育的政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具体体现在教学布局更加优化合理,教学内容更加具体丰富,教学方式更加灵活多样,队伍建设更加精准科学。

  科研上,聚焦“为党献策”,更加体现“强化”。《条例》聚焦为党献策、努力当好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生力军,对党校加强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提出新的要求,要切实推动教学、科研与决策咨询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发挥好智库作用。具体体现在工作定位和重点任务更加明确,科研诚信建设更加紧迫,科研管理服务工作更加严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前沿阵地地位更加凸显。

  对标《条例》在教学科研上的新变化、新要求,我们在课程体系结构比例、案例库建设、科研和决策咨询效能、学科建设特色等方面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条例》的学习贯彻为契机,结合我们当前的教学科研实际,校准教学科研新航向,力求在课程体系重构上、在案例教学与资源建设上、在教师队伍建设与学科建设上、在科研组织方式与成果转化上实现新突破,为推动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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