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数字检察已然成为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关键力量,对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今天,我们齐聚于此,召开2025年XX区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工作推进会,旨在全面梳理过往工作,精准剖析现存问题,科学谋划未来发展路径,全力推动我院数字检察工作迈向新高度。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化认知,把握数字检察核心要义
(一)数字检察是提升监督效能的关键路径。一是实现监督线索精准挖掘。传统的法律监督方式往往依赖于人工审查案件材料,效率低下且容易遗漏线索。而数字检察通过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能够对海量的案件数据、执法司法数据以及其他相关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通过建立科学的数据分析模型,能够快速筛选出异常数据,精准发现潜在的法律监督线索。例如,在审查大量的行政处罚案件数据时,通过设定特定的数据分析规则,能够迅速识别出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线索,为检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提供明确的方向,大大提高了监督线索发现的效率和准确性。二是增强监督的全面性与深入性。借助数字技术,检察机关可以突破地域、部门之间的限制,实现对各类数据的广泛收集和整合。这使得法律监督不再局限于单个案件或某一领域,而是能够从宏观层面进行全面审视。通过对不同类型数据的关联分析,能够深入挖掘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发现系统性、行业性的违法违规行为。例如,在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监督时,通过整合环保部门的监测数据、行政执法数据以及司法裁判数据,能够全面了解生态环境领域的执法司法情况,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完善。三是提升监督的时效性。在数字时代,数据的实时性为法律监督带来了新的机遇。数字检察利用实时数据采集和分析技术,能够对执法司法活动进行动态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发出预警,检察机关可以迅速介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相比传统的事后监督方式,数字检察实现了从事后监督向事中、事前监督的转变,大大提高了法律监督的时效性,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更好地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二)数字检察是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引擎。一是优化检察工作流程。传统的检察工作流程存在环节繁琐、信息传递不畅等问题,影响了工作效率。数字检察通过构建数字化的办案平台和工作系统,实现了案件信息的在线流转和共享。干警可以在平台上便捷地进行案件受理、审查、审批等工作,减少了纸质文件的传递和人工操作环节,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数字化平台还能够对工作流程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流程中的问题,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检察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二是提升检察决策的科学性。数字检察为检察决策提供了丰富的数据支持和科学的分析工具。通过对大量案件数据、统计数据以及社会舆情数据的分析,能够准确把握检察工作的运行态势和社会需求。例如,通过分析不同类型案件的发案趋势、犯罪特点等数据,能够为制定检察工作规划、调整工作重点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利用数据分析模型对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测,能够为检察决策提供参考,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使检察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三是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检察工作创新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数字检察鼓励干警运用新技术、新方法解决检察工作中的难题,推动检察工作模式和方法的创新。例如,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对法律文书的智能生成和审查,提高文书制作的效率和质量;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证据的安全存储和共享,增强证据的可信度和证明力。这些创新应用不仅提升了检察工作的质效,还为检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三)数字检察是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的必然选择。一是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便捷性和高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数字检察通过搭建线上服务平台,实现了检察服务的数字化、智能化。群众可以通过网络平台便捷地进行法律咨询、控告申诉、案件查询等操作,无需再到检察机关现场办理。同时,检察机关可以利用数字技术对群众的诉求进行快速分析和处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大大提高了司法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让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二是增强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数字检察通过推进检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将检察工作的流程、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群众可以通过互联网实时了解案件的办理进度、法律依据和处理结果,增强了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同时,数字检察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检察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这种公开透明的工作方式,有助于增强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提升司法公信力,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精准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数字检察通过对群众诉求数据、社会舆情数据的分析,能够准确了解群众关注的司法热点问题和实际需求。检察机关可以根据这些分析结果,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重点,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法律监督,提供更加精准的司法服务。例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问题,检察机关可以利用数字检察手段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监督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回应群众的司法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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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着眼长远,构建数字检察长效格局
(一)强化持续创新,引领数字检察发展潮流。一是鼓励理念创新。积极营造开放包容的创新氛围,鼓励干警突破传统思维定式,大胆探索数字检察工作的新理念、新方法。定期组织开展数字检察创新研讨活动,引导干警围绕数字检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思考,提出创新性的解决方案。加强对数字检察前沿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及时了解国内外数字检察发展的最新动态,将先进的理念引入我院数字检察工作中,推动数字检察工作理念的不断更新和创新。二是推动技术创新。加大对数字检察技术研发的投入,鼓励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支持技术人员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解决数字检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的合作,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共同开展数字检察技术研发和应用创新。通过技术创新,不断提升我院数字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提高数字检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数字检察工作的深入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三是促进应用创新。立足检察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数字检察技术在各个业务领域的创新应用。鼓励干警结合办案实践,挖掘数字检察应用场景,开发具有我院特色的数字检察应用产品。加强对数字检察应用创新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及时将创新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效能。通过应用创新,不断拓展数字检察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提升数字检察工作对检察业务的赋能效果,推动检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协同联动,拓展数字检察工作空间。一是深化政法机关协同。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政法机关的协同合作,建立健全政法机关数字检察协同工作机制。加强政法机关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案件信息、执法司法数据的实时互通和共享。通过联合开展数字检察项目、建立联合办案机制等方式,加强政法机关在打击犯罪、法律监督等方面的协同配合,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同时,加强政法机关之间的技术交流和人才培养合作,共同提升政法机关的数字检察工作水平。二是推进府检深度联动。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作,深化府检联动机制。与市场监管、环保、税务、金融等行政部门建立常态化的数据共享和协作机制,获取相关领域的监管数据,为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提供数据支持。通过联合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建立线索移送机制等方式,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在社会治理、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合作,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积极争取政府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对数字检察工作的支持,为数字检察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探索跨区域协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跨区域犯罪日益增多,数字检察工作需要加强跨区域协作。积极与其他地区检察机关开展数字检察跨区域协作,建立跨区域数据共享和协作办案机制。通过跨区域协作,实现对跨区域犯罪的精准打击和有效监督。加强与其他地区检察机关在数字检察技术、经验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共同提升数字检察工作水平,为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注重经验总结,夯实数字检察理论基础。一是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建立数字检察工作经验总结制度,定期对我院数字检察工作的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和提炼。组织业务骨干和技术人员对数字检察项目的实施过程、应用效果进行深入分析,总结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通过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方式,将实践经验进行推广和分享,为其他部门和干警开展数字检察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同时,将实践经验上升为理论成果,为数字检察工作的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二是加强理论研究与创新。鼓励干警积极开展数字检察理论研究,围绕数字检察的工作模式、技术应用、法律问题等方面,深入开展理论探讨。支持干警撰写理论文章、开展课题研究,加强与法学界、科技界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数字检察理论的创新与发展。通过理论研究,为数字检察工作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指导数字检察工作实践,解决数字检察工作中面临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三是推动理论成果转化。建立数字检察理论成果转化机制,加强对理论成果的评估和筛选,将具有实践价值的理论成果及时转化为工作制度、工作方法和应用产品。通过理论成果转化,推动数字检察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提高数字检察工作的效能和质量。同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完善理论成果,形成理论与实践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同志们,数字检察工作使命光荣、任重道远。我们要以更高的站位、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全面推进数字检察工作。要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拓宽数据获取渠道,深化模型应用,优化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着眼长远构建长效格局。让我们齐心协力,勇于创新,积极探索,不断提升数字检察工作水平,为XX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现代化注入强大动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