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是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反腐败国家立法,是党和国家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党中央对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反腐败斗争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新的要求,迫切需要与时俱进地对现行的监察法作出修改完善。国家监委2023年启动监察法修改工作,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修正草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12月25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监察法的决定,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一、监察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此次监察法修改,主要包括完善总则的规定、完善有关监察派驻的规定、授予监察机关必要的监察措施、完善监察程序、充实反腐败国际合作相关规定、强化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等六个方面内容。
(一)完善总则的规定。一是为体现与时俱进修法的精神,对立法目的表述进行调整,将“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作为首要立法目的。二是将“遵守法定程序,公正履行职责”“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监察工作原则,并在监察程序中对监察机关依法文明规范开展调查工作、保护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等作出规定。
(二)完善有关监察派驻的规定。一是规定国家监委派驻本级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双重领导并以上级单位领导为主的单位、国有企业的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可以向驻在单位的下一级单位再派出。二是国家监委派驻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可以向驻在单位管理领导班子的普通高等学校再派出。三是国家监委派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监察机构,可以向驻在单位管理领导班子的国有企业再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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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监察法对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监察制度,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具有重要的意义。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部署要求,多措并举开展学习宣传交流活动,切实抓好新修改监察法的贯彻落实,努力在深学细悟、学用结合、推动工作上下功夫。
(一)坚持集中学习。通过纪委常委会(纪检监察组组务会、纪工委委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支部学习会、党小组学习会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学习,做到纪检监察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召开座谈会、交流研讨会等,组织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全文,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增强政治意识、法律意识、道德意识。
(二)坚持全面学习。制定和落实学习计划,开展自学,研读原文,认认真真逐章逐条逐款学习。重点学习并掌握监察法修改的背景和意义、主要遵循的原则、修改的主要内容、增设监察“再派出”制度的必要性,以及加强对监察权的监督制约、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规定等内容,切实搞清弄懂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
(三)坚持创新学习。利用门户网站、官方AAA、AAA工作群等载体,转载新修改的监察法全文、修改前后对照表和相关权威解读的文字资料。利用新媒体学习新修改的监察法内容,关注学习转载新修改的监察法的系列理论文章、系列权威解读。利用学习载体交流学习心得和体会,分享学习经验和成果,不断健全内控机制,加强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四)坚持巩固学习。制定实施方案,撰写学习笔记,交流学习收获,开展学习测试、知识竞赛等活动。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强化业务培训、实践锻炼,全面深入系统掌握运用新修改的监察法,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作为新征程上做好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化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教育整顿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动新时代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