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近年来,我国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面临诸多挑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的实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它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定位和职责,通过常态化、规范化的督察工作,督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以某地为例,过去由于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足,一些企业违规排放污水,导致河流污染严重,周边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居民生活也受到影响。《条例》实施后,督察组进驻,对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严格督察,督促其落实环保责任。政府加大对污水处理设施的投入,企业也积极整改,安装先进的污水处理设备。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河流生态逐渐恢复,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这充分体现了《条例》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关键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二)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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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大宣传力度
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开设专题栏目,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解读,报道《条例》贯彻落实的典型案例。借助网络新媒体平台,如AAA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制作生动有趣的宣传视频、图文资料,扩大宣传覆盖面。特别是要加强对企业和公众的宣传教育,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活动,举办《条例》专题培训,让企业了解自己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责任和义务,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通过社区宣传、志愿者活动等方式,向公众普及《条例》知识,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认识和理解,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保监督,举报身边的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责任追究
对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程序和方式。对于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失职失责,导致本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于企业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要依法依规给予严厉的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加强对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避重就轻、敷衍了事等问题。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促使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的出台,为我们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和行动指南。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环保责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强化问题整改落实,推动《条例》在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