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1.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科室各负其责、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XX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明确责任分工。制定了《市XX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党组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履行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解到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3.加强监督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执行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定期对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督促限期整改,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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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式方法,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意识形态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创新宣传形式,制作一批有深度、有温度、有影响力的新媒体作品,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加强与干部职工的互动交流,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强化风险防控,守牢安全底线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的分析研判,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及时发现和掌握潜在的风险隐患。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测和分析,提高风险预警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制定完善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反应、有效处置,守牢意识形态安全底线。
(五)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工作落实
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考核标准,定期对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显著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问题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督促限期整改,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和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