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办主任在学习贯彻《监察法实施条例》研讨交流会上的发言

更新时间:2025-06 来源:网友投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为监察机关依法履职提供了更为细致、全面的规范和指引。作为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主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工作,协助副书记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室,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是我们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对于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此,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几点学习体会,与大家共同交流。

一、深化思想认识,领悟《条例》重大意义

深入学习《条例》,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只有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才能在工作中准确把握方向,切实将《条例》要求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强大动力。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条例》的出台,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确保国家监察权规范有序运行。《条例》依据宪法和监察法,对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了系统规范,为实现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提供了有力支撑,使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监察领域得到具体落实,进一步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二)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现实需要。随着监察实践的不断丰富,监察法的一些规定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以适应新形势下监察工作的实际需求。《条例》对监察机关的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阐释和规定,对监察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了明确回应。例如,在监察对象的界定上,进一步廓清了公职人员的外延,使监察全覆盖的对象范围更加清晰;在监察程序方面,规范了调查时限,强化了审理的审核把关作用,明确了监察机关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的具体职责等。这些规定为监察机关依法履职提供了更为精准、详细的操作指南,有助于提升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确保监察权在法治轨道上正确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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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学习贯彻《条例》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条例》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将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市委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条例》在我市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贯彻落实的工作合力。贯彻落实《条例》,需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共同努力。作为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我将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市委巡察办和党风政风监督室学习贯彻《条例》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制定详细的学习贯彻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学习贯彻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要加强与其他纪检监察机构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要通过组织培训、研讨交流、案例分析等形式,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培训,提高他们对《条例》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贯彻落实取得实效。监督检查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我们要加强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要重点检查《条例》的学习宣传情况、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情况等,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贯彻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同志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颁布施行,为我们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学习贯彻《条例》,不断提高监督执纪执法能力和水平,推动市委巡察工作和党风政风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以上发言,如有不足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