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交流发言:学深悟透监察法条例,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更新时间:2025-06 来源:网友投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国家监委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制定的第一部监察法规,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践行总书记法治思想,推进监察法规制度建设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重大成果,为纪检监察机关正确行使监察权提供了重要遵循。作为市纪委市监委班子成员,我将在学深悟透《条例》上走在前、作表率,严格执行《条例》,坚决维护《条例》权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下面,结合近期学习和工作实际,我谈几点体会,以供同志们参考。

一、学深悟透《条例》,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条例》深入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系统总结监察体制改革实践经验,对监察法的基本精神、基本内涵、基本要求作出了全面阐释,对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领导体制、工作原则、职责范围、程序规范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的基本遵循。我们要深刻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一)深刻认识《条例》出台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监察工作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总书记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条例》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明确监察机关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为坚持和加强党对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我们要深刻领会这一根本要求,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深刻认识《条例》出台是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现实需要。总书记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条例》对监察机关的职能定位、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监督管理等作出了全面规范,明确了监察权的边界和运行规则,为监察机关依法履职提供了制度支撑。我们要深刻认识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行使监察权,确保每一项工作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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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总书记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我们要深刻认识带头遵守《条例》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内涵要求,做到学懂弄通做实。要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自觉接受党的纪律和规矩的约束。要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做到廉洁自律。

(二)严格自我约束,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监督。总书记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坚决防止‘灯下黑’”。我们要严格自我约束,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监督。要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自觉遵守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规定,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和亲属的教育管理,防止他们利用自己的职务影响谋取私利。

(三)加强作风建设,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总书记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我们要加强作风建设,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切实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同志们,学习贯彻《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任务。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切实把《条例》贯彻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XX提供坚强保障。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