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执行与落实问题。在贯彻国家关于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时,仅做表面宣传,未深入调研本市实际情况。如在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照搬其他城市改造方案,未考虑本地建筑年代、居民需求差异,导致改造工程进度缓慢,部分设施改造后居民使用率低,造成资源浪费,影响政策落地效果。
2.工作作风不实。对待民生保障工作,如保障性住房分配、低保审核等,审核流程走过场。工作人员未实地走访核实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住房条件,仅依据书面材料审批,致使个别不符合条件家庭享受保障待遇,真正困难家庭未得到及时帮扶,损害政府公信力与群众利益。
3.服务群众态度消极。在政务服务窗口,如市民中心的户籍办理、社保业务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冷漠,对群众咨询不耐烦。对办理业务群众未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让群众多次往返,增加群众办事成本,降低群众对政府服务满意度。
4.会议与文件泛滥。本市各部门会议过多过滥,以会议落实会议情况严重。如某区政府一周内召开三次关于安全生产会议,内容重复,未提出实际解决措施。文件方面,发文数量多、质量低,部分文件照抄上级文件,无实际指导意义,加重基层阅读、执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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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便民服务设施不完善。在城市建设中,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滞后。如一些新建小区周边学校、医院、菜市场等配套设施不完善,居民生活不便,群众多次反映未得到有效解决,影响居民生活质量与幸福感。
37.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在落实低保、医保等惠民政策时,存在把关不严、执行不到位问题。某地区在低保审核中,部分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低保待遇,真正困难群众却被排除在外;医保报销过程中,设置繁琐手续,部分群众报销困难,惠民政策未真正惠及群众。
38.对群众反映问题推诿。在处理跨部门群众问题时,各部门相互推诿责任。如某小区周边噪音污染严重,涉及环保、城管、公安等多部门职责,群众反映后,各部门以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为由相互推诿,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群众意见很大。
39.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个别干部生活作风不检点,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如某领导干部婚外情被曝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损害党员干部形象,降低群众对政府信任度。
40.不尊重群众风俗习惯。在开展民族地区工作或涉及民俗活动时,不尊重当地群众风俗习惯。如在某少数民族聚居区进行项目建设,未考虑当地民族节日、祭祀活动等习俗,强行施工,引发群众抵触情绪,影响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