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xx
2.通讯地址:xx市xx楼xx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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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话:xx
4.传真:xx
5.登录xx市人民政府网站(xx),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xx市小微企业之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xx市小微企业之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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