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祛除“事务主义”迷雾,答好教育公平“核心卷”。
《规定》首条要求“总揽全局,抓大事”。反思自身,有时深陷具体事务漩涡,对区域教育发展根本性、长远性问题谋划不足。例如,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方面,虽然硬件投入持续加大,但对师资结构性短缺、城乡校际内涵差距等深层次矛盾的系统性破解不够有力,未能完全从“头痛医头”转向“固本培元”。
今后,必须提升战略眼光,牢牢把握“公平而有质量”这一教育生命线,集中精力破解学位供给、教师素养提升、乡村教育振兴等关键命题,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宏大格局中精准落子,让教育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每个孩子。
二、打破“文牍主义”桎梏,筑牢立德树人“主阵地”。《规定》第二条痛斥“官衙作风”,力倡深入实际。对照审视,我们仍存在一定的“文件依赖”与“会议惯性”,习惯于坐在办公室听汇报、发指令。比如,对“双减”政策效果的评估,有时过度依赖数据报表,未能足够深入课堂、走近师生,真切感知政策落地中的困惑与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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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党组必须是终身学习的典范。要将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科技前沿纳入党组学习核心内容,带头深入研究教育规律与时代变革。唯有持续更新知识图谱、提升专业洞见,方能敏锐把握教育发展大趋势,在深化教育改革浪潮中精准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为区域教育注入不竭的创新动能。
六、力戒“铺张浪费”虚浮,精算教育资源“效益账”。
《规定》第六条要求“树立雄心壮志”,反对铺张浪费。联系教育工作,虽无奢靡之风,但在资源投入的精准性、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上仍需精打细算。比如,部分学校信息化设备更新存在盲目追求“高大上”、与实际教学需求脱节现象,造成资源闲置浪费。教育投入是神圣的民生投入,必须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教育局要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论证、教育经费绩效评价机制,坚决反对形式主义的“形象工程”。将“雄心壮志”体现为对教育资源使用效益的最大化追求,以精算细管的作风,把有限的财力物力精准投向最急需、最能提升育人质量的领域,实现教育投入的“高性价比”。
同志们,四十年前那份《规定》的字字句句,如同穿越时空的明灯,照亮我们整肃行装、砥砺前行的道路。对标六条要求,我们清醒看到差距,更明确方向。让我们以此次学习为崭新起点,将“务实、为民、清廉”的作风深植于心、外化于行,用“赶考”的清醒与坚定,奋力书写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公平卷、质量卷、民心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