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非粮化”监管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分析与建议

更新时间:2025-08 来源:网友投稿

一、存在的问题

(一)产业项目用地审批机制落实不到位,源头管控缺失

当前,相当比例的“非粮化”问题地块为扶贫与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占地。部分乡镇为推动乡村振兴,重视产业发展,未严格落实项目备案程序,同时,产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申报程序中也未对流转土地用地性质进行前置性审批,导致无法从源头管控耕地“非粮化”。例如,某村流转80亩耕地修建集体水产养殖基地,项目申报时未进行用地性质变更审批,形成“非粮化”问题地块。后续整改时,养殖基地被迫改为耕地,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此外,农户在个人承包的耕地进行“非粮化”种养殖,且不涉及产业项目补助资金申报时,更难以进行源头管控,此类问题的发现和整改难度也相对较大。

(二)缺乏数据共享机制,影响监管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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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全土地流转程序,做好耕地动态监控

农业部门应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市场。设置土地流转用地审批程序,将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置于最严格的制度框架内,实现对农村流转土地的动态监控。加强耕地流转后用途管制,制定相应的监管配套措施。例如,探索实行县乡村三级“田长责任制”,将监管责任层层分解,督促基层政府将耕地用途监管落实到位。

(三)开放数据共享通道,健全监督联动机制

成立跨部门耕地“非粮化”问题整治工作小组,探索建立耕地基础信息数据库与联合整治信息共享平台,推进数据归集和脱密共享工作,及时处理并上传数据信息至共享平台,限制性开放脱密数据共享平台权限,完善数据共享和开放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小组成员掌握全市各地非粮种植面积等情况。可借鉴四川省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做法,与司法部门共享自然资源“一张图”系统的耕地保护7个数据图层,开放“国土调查云”访问权限,联合打击违占耕地行为。同时,设立“非粮化”预警机制,提高“非粮化”监测的精准度,针对不同变化情况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处理措施,形成多部门、立体式、动态化监管模式。

四、总结耕地“非粮化”问题不仅影响国家粮食安全,还涉及农民利益和社会稳定。完善监管机制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通过强化政策宣传、健全土地流转程序、开放数据共享通道等措施,可以有效弥补当前监管机制的不足,提升监管效率和执法力度。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耕地保护政策落地生根,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