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和局党组关于召开违规吃喝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会前,我再一次深入学习领会了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研读了《中国GCD章程》《中国GCD廉洁自律准则》《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在此基础上,我紧扣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以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的态度,严格对照“六个方面”突出问题,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全面查摆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明确了今后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层面。一是对违规吃喝在农业领域的特殊危害性认识存有偏差。作为一名长期与基层、与农村、与农民打交道的农业干部,我虽然能够认识到违规吃喝的普遍性危害,但对其在农业农村工作中的特殊性、复杂性和潜在破坏性,认识深度和广度仍有欠缺。有时错误地认为,农业工作“接地气”,与村干部、种养大户、农资经销商等服务对象在田间地头吃顿“便饭”,喝点“家酿酒”,是增进感情、方便开展工作的“润滑剂”,是“不拘小节”的体现。这种思想深处对“人情世故”与“纪律规矩”界限的模糊认知,导致对一餐一饭中可能隐藏的“围猎”风险警惕性不高。比如,在推广优良品种、下乡核查补贴、调解土地纠纷等工作中,面对服务对象的盛情邀请,有时会产生“不去不给面子,影响后续工作”的顾虑,未能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优化农业领域营商环境的政治高度,来审视和拒绝不合规的宴请,存在一定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二是对纪律规矩的敬畏之心树得不够牢固。能够认识到党的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有时未能做到“时时对照、处处看齐”。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有时停留在“通读一遍、学过一遍”的层面,对其蕴含的深刻政治内涵和实践要求,未能做到完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潜意识里,偶尔会产生“规定是针对大领导、大干部的,基层干部影响小,不必上纲上线”的错误想法。例如,在参加一些由同乡、同学组织的聚会时,明知其中有与自己分管工作存在业务关联的农业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申报人,但碍于情面,未能做到主动回避或明确拒绝,没有深刻认识到这种“小圈子”里的吃喝,极易模糊公与私的界限,为权力寻租和廉政风险埋下隐患,本质上是对党的纪律规矩缺乏绝对敬畏的表现。
(二)行为表现层面。一是在拒绝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上不够坚决彻底。在日常工作中,尤其是在下乡指导、检查验收、项目评审等环节,存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的情况。虽然我时刻提醒自己严守底线,宴请中绝不涉及具体项目资金的分配、不透露任何保密信息、不作出任何违规承诺,但行为本身已经构成了违纪。例如,去年在对我市某乡镇的“一村一品”特色产业项目进行中期评估时,项目所在的村委会以“尝尝我们自己种的特色农产品”为由,组织了“农家乐”宴请,我考虑到前期工作得到了村里的大力支持,便参加了。现在深刻反思,这实质上就是接受了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无论其名义多么朴素,动机多么“单纯”,都触碰了纪律红线,损害了农业干部的廉洁形象,也可能对后续评估的客观公正性造成潜在影响。二是在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上存在变通走样。在接待上级业务部门、外地考察团或科研院所专家时,有时为了“体现地方热情”“展示农业成果”,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的问题。比如,在安排就餐时,有时会超出规定标准,安排一些地方特色名贵菜品;在陪餐人员上,有时会把一些与公务活动无直接关联的局内或地方人员拉来作陪,认为“人多热闹,显得重视”。更有甚者,为了展示我市农业发展的“亮点”,将一些高标准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内部餐厅作为接待场所,这些场所的消费标准远高于普通公务接待标准。这种“打擦边球”式的超标接待,看似是为工作,实则是好面子、讲排场的虚荣心作祟,不仅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更败坏了党和政府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三是在参与社交聚会活动中界限感不强。对于一些非公务的社会交往,特别是涉及商人的吃喝聚会,警惕性不高,界限感不清。有时会参加一些由朋友、老乡组织的饭局,而饭局的组织者或参与者中,不乏有从事农资销售、农产品加工、农业项目工程承包等业务的老板。在这些场合,虽然大家谈论的都是风土人情、家长里短,但这种“朋友”与“老板”身份的叠加,极易让正常的社交活动变味,让自己在不知不觉中成为被“围猎”的对象。这种行为,不仅容易引起外界的猜测和误解,影响工作的公信力,也让自己置身于潜在的廉政风险之中,没有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三)工作作风层面。一是占用了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宝贵时间精力。一些不必要的吃喝应酬,客观上分散了工作精力,挤占了本应用于深入田间地头、解决农民急难愁盼问题的时间。作为农业干部,我们的办公室在田野,我们的服务对象是广大农民。但有时一场饭局下来,身心俱疲,第二天的工作状态便会打折扣,原计划的下乡调研、技术指导等工作,要么推迟,要么质量不高。深刻反思,这是宗旨意识淡化、群众观念不牢的表现。把时间花在酒桌上,就必然会减少花在田埂上的时间;把精力用在迎来送往上,就必然会削弱用在为农服务上的精力。这与新时代农业干部“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要求是背道而驰的。二是助长了脱离实际、浮于表面的形式主义。在一些接待和陪同工作中,为了追求所谓的“接待效果”,有时会陷入形式主义的泥潭。比如,为了让上级领导或外来客人看到“亮点”,精心设计考察路线,反复演练汇报内容,把大量时间和精力花在“看盆景”“听汇报”上,而对于工作中存在的真实问题、农民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则存在遮掩回避的倾向。陪同的宴请活动,更是将这种形式主义推向高点,大家在酒桌上说的话,多是客套话、恭维话,很少能听到真话、实话。这种重形式、轻内容,重排场、轻实效的作风,严重脱离了农业农村工作的实际,不利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最终损害的是党的事业和农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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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以上查摆出的问题和深刻剖析的根源,我将以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新的起点,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和久久为功的韧劲,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一是坚持不懈抓学习。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将《总书记著作选读》、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案头卷、必修课,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积极参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支部“三会一课”,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二是带着问题学。紧密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如何在新形势下正确处理好公与私、情与法、亲与清的关系,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彻底厘清模糊认识,划清纪律红线。三是加强警示教育。主动学习各级纪委监委通报的违规吃喝典型案例,尤其是我市和农业系统内部的案例,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深刻教训,真正让纪律规矩的警钟长鸣。
(二)严守纪律规矩,做到令行禁止。一是公开承诺践行。在所在支部和科室范围内,作出并公示个人关于坚决抵制违规吃喝的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严格执行制度。对公务接待、下乡差旅、经费使用等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再学习、再梳理,确保熟知于心。在一切公务活动中,坚决做到不超标、不超范围,带头执行分餐制、使用大众化餐饮,杜绝任何形式的铺张浪费。三是净化社交圈。对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进行一次彻底“大扫除”,坚决退出一切不必要、不健康的饭局、酒局,与管理服务对象和企业老板保持清清爽爽的同志式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
(三)转变工作作风,践行根本宗旨。一是深入基层察实情。将从酒桌上“省”下来的时间,全部用到下基层的“腿”上,每月至少安排三分之一的时间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合作社里,与农民群众同坐一条板凳,倾听他们的真实声音,了解他们的真实需求。二是扑下身子解难题。聚焦良种推广、农技服务、惠农政策落实、农产品销售等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时限,以“钉钉子”精神,实打实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三是力戒形式主义。在工作中,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重实干、求实效,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花架子”和“表面文章”,以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农业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四)扛起双重责任,从严管好身边人。一是严管厚爱带队伍。在科室和团队内部,定期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和纪律教育,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批评指正,引导年轻同志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二是言传身教立家风。召开一次家庭会议,与家人共同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纪律要求,明确告知家人哪些饭不能吃、哪些人不能见、哪些事不能做,教育引导家人当好“廉内助”,共同筑牢家庭反腐倡廉的坚固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