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乡内部考绩管理,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干部树牢“不争先进就是落后、不在上游就是下游、不抢先机就有危机”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全乡干部的责任意识、争先意识,激发全体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考绩、考评办法。
一、考绩对象
(一)我乡在编在岗的全体干部职工(含公务员、事业人员、编外人员)、市管科级领导干部由组织部统一考绩。
(二)原则上,被抽调至重点工作组(专班)的干部,抽调时间不足半年的在原单位进行考绩,抽调时间满半年以上的在工作组(专班)考绩,考绩结果(包括考绩分值和等次)报原单位,且不占原单位考绩等次(专班的)。
二、干部考核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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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评为合格和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次年一般不能列为职务晋升或干部提拔对象,基本合格人员名单需报送组织部统一备案。
七、奖金发放
(一)平时绩效考核奖,按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相关文件规定计发。(二)年度目标绩效奖金根据干部年度个人考绩定档结果计发,优秀、良好等次之间奖金差距不得小于20%,良好与合格及基本合格等次之间差距不得小于20%,计算得出最终绩效奖金。
八、工作要求
全乡干部要提高认识,把全员绩效考核工作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严肃认真对待考核工作,营造“治庸治懒、提速增效”的良好干事氛围。乡考绩办要严格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做到客观公正。各科室及干部若对考核结果存有异议的,可向领导小组提出复查申请。本考核办法从20xx年x月x日开始实施,20xx年度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中未尽事宜由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