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切实增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们系统上下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将环境污染防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投入了大量精力,开展了一系列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效。从最新的监测数据来看,我们的工作是有成果的。截至2025年7月,我县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出厂水水质检测结果显示,浑浊度、氨氮、菌落总数等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群众饮水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时,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自行检测报告也表明,其出水口的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等主要污染物浓度均控制在国家一级A标准限值以内,污水处理效能持续稳定。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在座各位的辛勤付出和不懈努力。在此,我代表*领导班子,向奋战在环保一线的全体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慰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县环境污染防治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容不得我们有丝毫的懈怠和麻痹。一是水环境质量的根本性好转基础尚不牢固。虽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主要污水处理厂的指标向好,但我们必须看到,部分支流河道、城乡结合部的水体环境仍不容乐观。一些历史遗留的污染问题、隐蔽的排污口尚未彻底根除,一遇到极端天气或监管松懈,水质反复的风险依然很高。我们的一些河道在特定时期,水面漂浮物、岸边垃圾问题时有发生,离“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还有不小的差距。二是农村环境整治的短板问题依然突出。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农村地区已成为环境污染的“重灾区”。根据前期的排查,我县部分村庄存在黑臭水体,其主要污染源是分散的畜禽养殖废水和未经处理的农村生活污水直排。这些问题不仅破坏了农村的人居环境,也通过沟渠水网对下游的主干河流水质构成了潜在威胁。县财政虽然计划投入7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黑臭水体治理,但这笔钱怎么花、效果如何,需要我们精心谋划、强力推进。三是污染源头管控的系统性还不够强。当前,我们的污染治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还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末端治理阶段。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这“三源共存”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偷排漏排现象偶有发生;城镇污水管网还存在空白区和破损点,污水收集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的过量使用、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率不高等问题,都对水土环境构成了持续压力。这种多源头、复合型的污染特征,给我们精准溯源、系统治理带来了巨大挑战。四是长效监管机制的闭环还未完全形成。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的一些干部还存在“重突击、轻常态”“重治理、轻管理”的思想。专项行动时轰轰烈烈,过后则可能出现反弹。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的能力有待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行刑衔接等机制还不够顺畅。特别是“属地管理”原则和“河长制”责任的落实,在“最后一公里”还存在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干部对分管领域的生态“责任田”认识不清、巡查不勤、处置不力。同志们,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发展方式问题。我们面临的这些问题,既有历史积累的沉疴,也有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疾。我们必须站在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未来负责的高度,深刻认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现实紧迫性和任务艰巨性,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此处隐藏3373字,下载后查看---
第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拧紧“责任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各级党政“一把手”是本地区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和落实“河长制”,各级河长要真正做到“名实相符”,不能只挂名、不履职。县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包联重点河湖、重点污染防治区域,要经常性地深入一线,直面问题、现场办公、解决问题。各级干部要严格对照“属地管理”原则,守住各自分管领域的生态“责任田”,对自己辖区内的环境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策、肩上有责。要建立“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发现的水污染隐患问题,绝不允许推诿扯皮、上交矛盾。
第二,要强化部门协同,织密“一张网”。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哪一个部门单打独斗就能完成的,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构建起“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大环保格局。我们这个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就是一个重要的协同平台。各成员单位要摒弃部门本位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协同作战。生态环境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统一监管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和考核评估。发改部门要把好项目准入关,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并从产业结构调整上引导绿色发展。住建和城管部门要承担起城镇污水管网建设维护、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的主体责任。水利部门要负责河湖水域岸线的管理保护和水利工程的生态化建设。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确保环保投入足额及时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管。工信部门要负责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和落后产能淘汰。公安、司法部门要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强化行刑衔接,做到快侦、快破、快诉、快判,让环境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其他各相关部门也要对照各自职责清单,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强大工作合力。
第三,要强化督导问责,用好“指挥棒”。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一切都等于零。必须把督查考核和追责问责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利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常态化的督查机制,可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明察暗访。督查结果要定期通报,对工作进展快、成效好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约谈主要负责人。要把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加大权重,硬账硬结。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监管不严,导致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同志们,保护生态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肩负的使命光荣而艰巨。让我们以此次会议为新的起点,以破釜沉舟的决心、背水一战的勇气、攻城拔寨的拼劲,凝聚共识、压实责任,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坚决打赢这场环境污染防治的硬仗,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为全县人民的福祉和永续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