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25-08 来源:网友投稿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住房租赁条例》,总结前期全县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成效,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与问题,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参加今天的会议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县住建、消防、市场监管、民政等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刚才,*街道、*镇就各自在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管理方面的工作做法作了汇报发言,讲得都很实在、很有借鉴意义,我都同意,大家一定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抓好贯彻落实。下面,结合全县工作实际,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管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全县发展大局。近年来,随着我县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大量外来务工人员、经商人员涌入,出租房屋数量急剧增加,截至2024年底,全县登记在册出租房屋达5.2万套,较2020年增长38%;流动人口总量突破12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8.7%,且呈现出流动性强、分布不均、构成复杂等特点。这一方面为我县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另一方面也给社会治理带来了严峻挑战。据统计,2024年全县涉及出租房屋的治安案件达320起,占全年治安案件总数的23%;因出租房屋安全隐患引发的火灾事故12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80万元。

从政策层面看,《住房租赁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们开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条例明确了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规范了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营行为,对出租房屋的安全标准、登记备案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我们必须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平安工程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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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安全隐患整治,筑牢安全防护屏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态化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明确整治重点。聚焦“群租”、消防设施缺失、电气燃气安全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群租”房屋,要严格按照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超过2人的标准进行清理整治,2025年底前要完成全县所有“群租”房屋的整改工作。对消防通道堵塞、灭火器过期、烟感报警器缺失等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查封。对使用不符合标准的燃气灶具、热水器等情况,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坚决清退不合格产品。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建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公安、住建、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会议,通报整治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形成“查、改、罚”一体化工作机制。比如,消防部门负责查处消防安全隐患,住建部门负责查处违规装修、“群租”等问题,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不合格燃气具等,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三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改完成一户、销号一户。要运用大数据分析,对安全隐患多发的区域、类型进行预警,提前介入、主动防范。同时,要引导房东和租客购买房屋租赁保险,降低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2025年要力争出租房屋保险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四)优化服务保障措施,提升管理服务效能。要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在严格管理的同时,为房东和租客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提升其配合管理的积极性。一是简化备案登记流程。整合公安、住建等部门的备案登记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房东只需到所在社区(村)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即可完成备案登记,办理时间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同时,推行网上备案,房东可通过政务服务平台上传相关信息,实现“零跑腿”办理。二是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建立流动人口服务中心,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指导、子女入学、社保办理等“一站式”服务。2025年要在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成1个流动人口服务站,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3名。要关心关爱流动人口,在春节、中秋等节日组织开展慰问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增强其归属感和认同感。三是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加强对住房租赁企业和中介机构的监管,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对诚信经营的企业进行表彰和扶持,对违法违规的企业进行严厉打击,直至吊销营业执照。要建立住房租赁价格监测机制,定期发布租金指导价,防止租金过快上涨,维护租赁市场稳定。

四、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做好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全县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乡镇(街道)要履行主体责任,负责本辖区内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的摸排登记、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工作;公安部门要负责流动人口登记、治安管理等工作;住建部门要负责出租房屋安全管理、住房租赁市场监管等工作;消防部门要负责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三是严格督导考核。将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半年进行一次小结,年底进行全面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街道)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主要负责人;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影响社会稳定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志们,做好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事关全县发展稳定大局。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县、法治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