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上的研讨发言(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25-08 来源:网友投稿

今天,我们集体学习了《求是》杂志最新发表的总书记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这篇讲话虽然发表于两年前,但今天重温,结合我们XX区正在经历的现实考验,感受尤为深刻,可以说每一个字都敲打在心坎上,为我们这些处在基层一线、时常面临发展与保护“两难”抉择的干部,提供了思想上的“定盘星”和行动上的“指南针”。下面,我结合个人的一些思考和工作中的一些困惑,谈几点不成熟的体会,向同志们汇报,也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在“两难”抉择中校准政绩观,深刻体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内涵

坦诚地讲,作为一名区委书记,肩上扛着发展的重任,心里装着百姓的期盼,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最大的压力就是经济指标。我们XX区的发展质量还不高,产业结构还不够优,历史欠账还比较多,这些都是绕不开的现实。在招商引资的谈判桌上,在项目决策的会议室里,我曾不止一次地问自己:一个能带来数亿投资、解决上千人就业,但存在一定污染风险的项目,我们到底要不要?

我至今记得,几年前,我们曾面临一个重大的抉择。一个大型化工项目意向落地,预计投资额超过50亿元,每年能贡献可观的税收。这对当时财政总量不大、债务负担沉重、新财源培植乏力的我们来说,诱惑是巨大的。当时内部也有不同声音,一种观点认为要“先上车后补票”,先抓住发展的机遇,后续再加强环保监管。这种“重发展、轻生态”的观念,其实就是一种错误的政绩观在作祟。在反复权衡和激烈思想斗争后,我们最终还是顶住了压力,否决了这个项目。压力来源是多方面的:有对经济增速放缓的担忧,有对错失发展良机的惋惜,更有来自企业和相关方面的“不理解”。

今天,回过头再看,我无比庆幸当初那个艰难但正确的决定。总书记在讲话中深刻阐述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指出“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这让我深刻反思,我们追求的发展,到底是为了什么?如果发展要以牺牲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为代价,那这种发展就背离了初心,最终会得不偿失。秦岭违建事件的惨痛教训,至今仍然振聋发聩,警示我们绝不能以牺牲环境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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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我们的工作,坦率地说,我们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方面,做得还很不够。很多时候,我们习惯于下命令、定指标,工作方式比较单一,没有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变成群众自己的事业。我们的政策宣传,有时停留在贴标语、发传单的层面,没有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见的事实,把生态保护和他们的切身利益紧密联系起来。虽然我们也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但真正涉及生态修复项目规划、监督的公民参与机制,还不够健全和常态化。

我看到一个案例,在一些历史采矿遗址修复后,当地居民自发组织起来,成立护林队、保洁队,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修复后的环境。为什么?因为他们亲眼看到了环境从“脏乱差”到“绿富美”的转变,亲身感受到了生活品质的提升,生态保护的成果直接转化为了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这给了我极大的启发。

因此,我认为,未来推进美丽XX建设,必须在“两端”同时发力。一端是继续用好外部约束这把“利剑”,保持高压态势,严守生态红线;另一端,也是更重要的一端,是要俯下身子,走进群众,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探索建立更加开放、透明的公众参与机制。要把生态环境的“决策权”“监督权”更多地交给群众,让群众成为美丽家园建设最积极的参与者、最坚定的支持者和最终的受益者。只有当保护生态环境成为每一个XX人的自觉行动和生活习惯时,我们的绿水青山才能真正永续流传。

同志们,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我的学习还很肤浅,思考也远未成熟。但通过这次学习,我更加坚定了走绿色发展之路的信心和决心。前方的道路依然充满挑战,但我相信,只要我们始终坚持以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总书记的谆谆教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年接着一年干,就一定能把我们XX区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为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的宏伟篇章贡献我们应有的力量。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