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陈奎松同志全面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既肯定了成绩,也指出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总体来看,今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空气环境质量基本稳定、水环境质量稳中向优、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有力有序、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升,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短板和问题,稳中向好、持续向优的基础还不够稳固。下面,结合通报情况,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压实责任,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
(一)明晰责任主体,筑牢生态保护基石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工程,需要明确各方责任主体,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
各部门要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从通报情况来看,大气污染防治涉及开发区、住建部门、重点工程处、交通局、襄办、发改委重大项目办、生态环境部门以及各乡镇等多个部门和主体;水污染防治涵盖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以及相关乡镇;土壤污染防治涉及相关企业和部门。各部门要对照职责,主动作为。比如,生态环境部门要发挥好统一监管作用,加强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住建部门要抓好建筑工地、道路施工等扬尘防治工作;城管部门要加强城区污水收集处理和餐饮油烟管控等工作。企业要切实履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加大环保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像合益食品公司、新邦涂装公司等企业,必须尽快整改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安装不到位等问题,履行好自身环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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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定科学方案,明确整改措施与目标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对于大气污染防治中重点工程扬尘问题,要明确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制定具体的洒水、覆盖等措施,并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对于水污染防治中城区污水收集处理短板问题,要制定雨污管网改造方案,明确改造范围、时间节点和责任主体。
新实施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为我们制定整改方案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导和要求。我们要依据条例,结合实际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对于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确保整改措施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加强对整改方案的审核把关,确保整改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符合本地实际情况。
同志们,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关系到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福祉。我们要以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压实责任、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创新驱动、宣传引导、长效管理,全面推进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让我们携手共进,努力打造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的美丽金寨,为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绿色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