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召开这次消费维权工作调度会,是因为消费维权工作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与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相连。当前,消费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消费业态日益丰富,但与此同时,消费纠纷也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就拿我们县来说,去年全年受理消费投诉举报共计3200余件,同比增长15%,这既反映出群众维权意识的提升,也说明我们的消费维权工作还有不少亟待改进的地方。比如,在一些乡镇的农资市场,曾出现过假冒伪劣种子、化肥的情况,不少农户因此遭受损失;城区的一些网购纠纷,由于涉及异地商家,处理起来也颇费周折。所以,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是我们必须扛起的责任,也是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明势知责,筑牢消费维权思想根基
当前,消费已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而消费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消费潜力的释放。我们必须站在全局和长远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消费维权是民生所盼,百姓幸福的晴雨表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消费维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百姓幸福感、获得感的重要组成部分。群众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每一件“小事”,对他们来说都是“大事”。一是从投诉热点来看,食品药品安全、家用电器质量、预付卡消费等领域的投诉占比较高。去年,我县受理的食品药品类投诉就有800余件,涉及过期食品、虚假宣传疗效等问题。比如,有群众反映在某乡镇卫生院旁边的药店购买的保健品,宣称能治疗多种疾病,实际却毫无效果,这不仅让群众花了冤枉钱,还可能延误病情。二是从处理效果来看,及时妥善解决消费纠纷,能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去年,我们成功调解了一起大型商场的退换货纠纷,一位消费者购买的冰箱出现质量问题,商场起初不予退换,经过我们介入调解,最终为消费者办理了退货并赔偿了损失,消费者专门送来锦旗表示感谢。三是从社会影响来看,消费维权工作做得好,能增强群众的消费信心。反之,若消费纠纷得不到妥善处理,就会引发群众不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去年有一起房地产销售合同纠纷,涉及20余位业主,由于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业主们多次维权无果,情绪激动,经过我们多次协调处理,最终开发商给予了相应赔偿,平息了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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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考核评价,让工作有绩可考
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对消费维权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考核评价,激励大家积极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一是设定合理的考核指标。根据消费维权工作的实际情况,设定投诉举报处理率、调解成功率、案件查办质量等考核指标,确保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二是定期进行考核评价。每季度对各科室、各乡镇(街道)的消费维权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价,年底进行总评。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听取群众意见。在考核评价过程中,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我们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开展座谈等方式,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四是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评价结果与奖惩挂钩,对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去年,我们对5个消费维权工作先进单位和1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四)严肃责任追究,让问责起到震慑
对于在消费维权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起到震慑作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一是明确责任追究情形。制定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如对投诉举报处理不及时、案件查办不力、监管失职等。二是严格责任追究程序。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追究的公平公正。对需要追究责任的,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处理。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消费维权工作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去年,我们对3名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失职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问责。四是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对责任追究案例进行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让广大工作人员从中吸取教训,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我们选取了2起责任追究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同志们,朋友们,消费维权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