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5-09 来源:网友投稿

一、发展现状

近些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经济思想、总书记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重要论述和来陕回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把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推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积极落实税费减退缓、融资信贷、财政支持等政策,加大支持民营企业技术进步、绿色低碳、创新发展,用心用情为民营企业发展办实事解难题,为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政策环境持续改善。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多项政策措施,深入实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落实减税降费、稳岗留岗等政策,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周解难”会议机制,实行领导包抓、部门指导、专员服务、商(协)会联络重点民营企业和民间投资重大项目制度,实施“1+8”平台承载、“发布+响应”、“规范+提效”、“创新+转型”等12项具体行动,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制度保障得到加强。

(二)总体规模不断扩大。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由2011年201.55亿元提高至2022年640.47亿元,占GDP比重由18%提高到30%。现有民营经济经营主体23.82万户,占全市经营主体24.42万户的97.6%;其中民营企业5.5万户,占全市6.07万户企业的90.6%。今年1-8月份,新增民营经营主体21506户,同比增长15.7%;其中新增民营企业4907户,同比增长21.2%。

(三)发展态势稳步向好。截止2022年底,民营五上企业达到1525户,上市企业1户,瞪羚企业2户,高新技术企业88户,科技型中小企业597户,“专精特新”企业17户。发展领域不再局限于传统的餐住、批零、工程、建材和生产生活服务等领域,加快进入信息技术、装备制造、现代贸易、节能环保、油田服务等新兴产业,培育了延安光谷、腾讯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平台,引进三达膜科技、圣烯石墨烯等数十家民营高科技企业,文创、电商、直播等新业态较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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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是国家大政方针。当前我市民营经济发展遇到瓶颈期,需要爬坡过坎、“破茧化蝶”。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处在关键期,需要政府和市场、公有制和非公有制、国有和民营、引进市场主体和本土市场主体等方面共同发力“大合唱”。我们要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为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确定的“164”工作布局、推进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举措来抓,重视程度上做到无以复加,推进落实上做到不遗余力,扶持发展上做到不惜血本,真正以战略之举、体制之力、理念之变,全面引领、推进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坚决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一是更好落实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建议发挥地方立法权作用,探索制定《延安市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贯彻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公平竞争等平等保护原则,打造延安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良好生态。在涉企政策制定和修订时充分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清理废除有违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原则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权力清单”与“负面清单”制度,明晰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职权,充分发挥政府服务保障作用,减少行政干预,从法治层面切实保护好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二是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市委六届五次全会指出,要始终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做大做强实体经济上。民营经济是构建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高质量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力量。要立足延安实际,聚焦实体经济,进一步开放能源、文旅、环保、基础设施等领域,吸引民间投资,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让民间投资真正“有得投”“放心投”“投得好”,让民企切切实实参与到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中来,融入到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增光添彩的历史进程中来。三是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支持市属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混改,化解民营经济资信资质不高、治理结构缺失导致的市场准入难,更好发挥民营经济机制灵活和国有企业国资背景两大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带动一批民营企业进入“五上”,加快打造一批能够引领一业、支撑一域的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四是全力抓好政策落地。加强市、县及部门间统筹协调,完善配套措施,细化相关条款,强化政策集成,增强政策供给的针对性、可及性和协同性,抓好扶持民营经济政策体系落地落实,精简政策兑现环节,打通政策实施梗阻,增强企业获得感。特别是对全市各级政府自主出台的政策,加大落实兑现力度,取信于民,增强政府公信力,稳定市场预期,熨平疫情带来的疤痕,提振民营企业家发展信心。

(二)着力提升服务水平,持续优化发展环境。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要将中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要求具体化,全面排查、系统清理,重点消除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招投标、投融资等领域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破除行政垄断和市场垄断。梳理涉企“最多跑一次”事项,打通“审管”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深入整治“红顶中介”,建立涉企行政许可相关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公开接受监督,从源头切断中介收费和行政职权的利益关联。二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尝试建立“亲”“清”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明确政企交往的“雷区”和“安全区”,推动“亲清”政企交往行为有据可依、有规可守。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相关部门要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为重要任务,化更多时间和精力关心、研究民营企业发展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同民营企业打交道既要守住底线、把好分寸,更要积极主动为民营企业服务。对庸政懒政怠政、刻意回避漠视企业诉求等目前普遍存在的现象要进行专项整治。三是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建立常态化政企联系制度,切实用好周“解难”会议机制,聚焦解决清欠、融资、要素保障、政策落实、市场开拓等方面堵点难点问题,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根据政府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整合规定,进一步明确民营经济牵头抓总部门,落实相关职能职权职责,当好民营企业“主心骨”。四是营造民营经济发展良好氛围。媒体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宣传政策,褒扬典型,把正能量凝聚到全市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上来,把媒体焦点聚焦到各类市场主体奋进高质量发展的风采上来。着力打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坚决向网络违法者“亮剑”,主流发声,权威定调,做好预期引导,为民间资本“打气”,为民营企业“撑腰”。建议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定期免费举办民营企业高管专题培训班,可与国有企业高管培训混合编班,助力提高民营企业家经营管理水平。

(三)用心用情助企纾困,引导民企自觉走高质量发展之路。一是提升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引导民营企业树立新发展理念,弘扬企业家精神,提高经营水平,跟上时代步伐。现代市场主体以公司制企业为主。要针对我市民营企业传统工厂制、家族制居多现状,选择一批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像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一样,指导、帮助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规范化经营水平,增强信誉度和公信力。财务规范、照章纳税、缴纳社保、合规经营是现代市场主体最重要的软实力,要以“五上”和准“五上”企业为主,进行引导和规范,并在民营企业自愿情况下给予专业指导和帮助。二是支持民营企业研发创新。鼓励民营企业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方面进行创新,打造未来发展新优势。鼓励民营企业加强信息技术、智慧科技和人工智能的应用,更好适应时代发展大势。三是支持民营企业做强做优。实施民营经济上台阶行动计划,以区域产业龙头、就业大户、战略新兴行业等关键重点民营企业为主,政府设立的担保、纾困、产业引导基金等资源加大投入,支持企业瞄准行业标杆、聚焦实业主业做强做优,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打造一批细分市场的“单打冠军”和行业领军的“小巨人”。四是减轻企业实际负担。不打折扣落实好减税降费、普惠金融、社保费率等方面惠企政策。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专项行动,以一至两年为期,以民营企业满意度测评为准,限期办结办好,确保取得实效,并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对新官不理旧账、恶意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要进行追责曝光,树立诚信政府形象。有舍才有得,为彰显决心、树立信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建议我市积极创造条件,率先实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制度。

(四)不断强化要素配置,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融资支持。搭建平台推动政银企合作,建立政银企座谈会议制度,增强政银企互动互信互助。充分发挥政府担保平台的作用,引导担保机构积极开展股权、商标权、专利权质押等业务,加大对民营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建议扩大政府设立的产业引导资金规模,并将民营企业纳入产业引导资金支持范围,吸纳民间资本,与政府性资金和国有企业资金共同设立若干产业投资基金。二是缓解企业人才需求。全面推进民营企业人才管理信息库建设,搭建延安市中小企业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畅通人才供需信息,为企业提供劳务外包、灵活用工、校企合作、技能培训、定向委培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数字化云平台服务。落实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在住房就医、子女入学、落户等方面优惠政策,营造引得进、留得住的创业环境。三是强化项目用地服务保障。适应当前产业用地的新趋势、新方向,结合我市实际,创新供地模式,探索实行新型复合产业链供地,对产业链关联项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实行整体供应,有效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用地成本和时间成本。四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秦创原”的辐射带动作用,提升众创空间、双创基地等创新创业载体服务功能,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平台体系,实现公共服务专业化、网络化、精准化。通过深入推进工商联改革发展、培育发展商会组织、抓好民营企业家相关组织规范管理等,切实发挥好工商联、非公经济党委、行业协会、商会等桥梁纽带作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更快更好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