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以总书记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持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全力防范化解农业农村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坚决杜绝特大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宁波乡村全面振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一、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全链条责任
(一)扛牢部门监管责任
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省、市实施细则,细化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清单,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党委(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发挥市涉海涉渔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完善市、县两级专委办运行机制,细化年度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监管任务清单,健全工作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厘清属地党委政府、监管部门、基层管理组织、生产经营主体等各层级安全管理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地、各单位年度工作重点,推动各项监管举措落地见效。
(二)压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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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渔业船舶、农机、农村沼气、有限空间等重点领域,建立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机制,落实船东船长自查、属地排查、市直抽查三级排查制度,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实行清单化管理、闭环式整改。突出全国两会、春耕备耕、国庆、伏季休渔、“秋冬汛”等重要节点和关键时段,强化专项隐患排查治理,推动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四)推进智慧监管创新赋能
创新开发渔船防疲劳驾驶提醒、进出港智能点验等手段,构建海上风险智控体系。深化农业安全生产数字化监管应用,推动AI智能识别、物联网监测、卫星数据推介等技术在农业安全监管中的深度应用,完善风险预警模型,推动监管关口前移。深化与气象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优化“口袋气象”渔业版,提升农业灾害精准防控能力。
四、深化协同联动,凝聚安全生产监管合力
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深化与公安、海事、海警、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气象等部门联动,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联合检查、会商研判,形成监管合力。深化“商渔共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进出港报告不实、航行疲劳驾驶、锚泊无人值守、编组落单、不值守16频道、关闭拆卸通导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力争商渔船航路管理纳规率90%以上。深化行刑衔接,会同公安机关严查农业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加强与周边沿海地市协同,建立外省籍渔船靠泊管理、伏休管控、防台防寒潮协同管控机制,推动跨区域渔业安全协同治理。指导各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深化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发挥乡镇渔船点验中心、村级网格作用,推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