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乡村运营工作的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6-06 来源:网友投稿

为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充分发挥乡村运营在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中的积极作用,加快引育与乡村产业发展相适配、乡村经营需求相契合的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队伍,在现有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整村运营试点基础上,持续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制度改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总书记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秉持乡村经营理念,恪守党建引领、政府引导、村级主导、农民主体,市场运作、利益共享,底线思维、防范风险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多元化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模式,促进美丽乡村、美丽经济、美好生活有机融合,持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助力缩小“三大差距”,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二、目标任务

重点为具备条件、有发展意愿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片区联合运营主体,选拔引进一批兼具片区统筹能力、跨村协作水平与经营管理素养的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团队),助力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提升村级集体资产及片区公共资源经营管理效能,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培养、管理、激励全链条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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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后续衔接:经理人退出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镇政府应在3个月内通过重新招聘、内部遴选等方式确定新的经理人;在过渡期内,可由村“两委”成员或镇政府指定专人临时负责运营管理工作,确保乡村运营工作平稳衔接。

六、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经理人队伍培育工作,将其作为破解农村人才瓶颈、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关键举措。区委农办牵头统筹,加强跨部门协调联动;农业农村局负责顶层设计与业务指导;各镇落实主体责任,做好选聘、监管与评价;运营村(片区)主动协作,保障运营高效推进。

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区农业农村局联合相关部门出台运营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制定经理人评价规范与培育细则,健全招聘、权责、薪酬等全链条制度;梳理经理人、村集体、村民权责清单,优化激励保障措施,确保人才“招得进、留得住、用得好、退得出”,并建立政策动态调整机制。

三是强化要素保障。将乡村运营纳入片区组团发展重点支持项目,加大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力度;明确各镇资金配套主体责任,对配套资金不足或未按要求配套的,取消区级运营经费补助和运营村申报资格;加强经理人培训,建立“导师帮带”制度,搭建交流学习平台;总结推广片区运营、跨村联营典型经验,营造支持乡村运营和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