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下简称“学习教育”)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的显著成效,集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突出问题,运用由风及腐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拥护,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xx市新实践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安排
学习教育于2025年全国“两会”后启动、7月底前基本结束,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一体推进学查改,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一)开展学习研讨。坚持学字当头,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读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跟进学习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跟进学习党中央新部署新要求。总结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提高认识、增强信心,坚定不移抓好落实,让学习过程成为接受思想教育、增强行动自觉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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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统筹领导。市委对全市学习教育负总责,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学习教育工作。成立市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任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学习教育的日常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二)加强工作协同。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强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的特点,提出不同要求,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突出抓好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的学习教育,引导他们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市纪委监委要充分发挥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加强对学习教育的监督检查,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督促整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市委组织部要把学习教育与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等结合起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市委宣传部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宣传学习教育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营造良好氛围。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要加强对市直机关学习教育的指导,推动市直机关走在前、作表率。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宣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宣传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学习教育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为学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把好宣传关,严格审核把关,防范舆情风险,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将学习教育进展情况报送市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学习教育结束后,要对学习教育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8月15日前报市学习教育工作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