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活动,切实发挥市直机关在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中的牵头表率作用,根据《六盘水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机关测评指标》,结合市直机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总书记对贵州工作和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弘扬三线精神、深化三变改革、谱写三交新篇章”为创建主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多彩凉都新未来凝聚磅礴精神力量。
二、创建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认真落实各级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带动和促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引领作用,推进机关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度融合,推动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更加深入人心,机关干部职工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更加坚定。民族团结进步价值理念广泛弘扬,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显着提升,各民族和睦相处、同舟共济、和谐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为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提供强大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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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规,夯实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的法制保障。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民族传统文化,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促进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和睦、关系融洽、共同奋斗。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认真落实党的民族干部政策,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招录、培养、选拔和任用,建设养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加强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重大风险排查防控,建立健全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化解和调处机制,制定和完善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及时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和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六盘水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机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机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直机关工委,负责示范机关创建具体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定期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报道。深入挖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活动中的典型事例、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充分利用报刊、门户网站、AAA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宣传。通过正面宣传报道,既造声势、又鼓干劲,为推动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汇聚强大正能量。市直各部门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上报不少于1篇创建信息到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进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汇编后发送各部门互相学习交流。
(三)注重档案管理。市直各单位要注重创建活动过程中档案资料收集工作,结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机关测评指标》,完整收集各项工作印证材料。各项资料要充分突出各单位履职尽责情况,体现工作成效,梳理出特色亮点。各项资料完整收集后,认真审核、分类装订,做到规范有序、保质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