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为党政机关做好节约工作、防止浪费行为提供了总依据和总遵循,对于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乡人大主席,我将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推进相关工作。下面,我谈几点体会,以供同志们参考。
一、深学细悟,领会条例精神实质
(一)领悟艰苦奋斗优良作风的传承。总书记强调,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仅是我们一路走来、发展壮大的重要保证,也是我们继往开来、再创辉煌的重要保证。《条例》开篇便指出要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这是对我们党的优良传统的再次强调与传承。乡人大在日常工作开展中,无论是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还是筹备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都要时刻牢记这一优良作风。在制定各项工作计划与安排时,将勤俭节约的理念融入其中,摒弃形式主义、杜绝铺张浪费,切实以艰苦奋斗的精神推动各项工作高效开展,让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用,为全乡的发展贡献力量。
(二)把握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条例》明确提出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这对于乡人大工作而言,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过程中,乡人大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例如在对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乡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时,更要以《条例》为指引,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不走过场、不搞变通,保证监督工作的严肃性与权威性,维护法律的尊严与公正,为全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明晰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的要求。公开透明,接受各方面监督,是《条例》的重要原则之一。乡人大在办理代表和选民来信来访事项,以及督办本级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等工作中,应积极主动地将工作过程与结果向代表和选民公开。通过设立公开专栏、利用网络平台等方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让群众了解工作进展,接受群众监督。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工作的公信力,还能增强群众对乡人大工作的信任与支持,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推动全乡各项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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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内部监督,规范自身行为。乡人大要加强对自身工作的内部监督,确保《条例》在人大工作中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人大工作人员在经费使用、公务活动开展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加强对人大代表的教育管理,引导代表在履职过程中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发挥好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强化内部监督,规范自身行为,树立乡人大良好形象。
(二)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促进全乡落实。作为乡人大主席,要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职能,推动全乡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对乡人民政府工作的监督,在听取和审议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时,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关注政府在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方面是否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同时,组织人大代表对全乡各单位开展视察调研,对浪费行为进行监督曝光,形成监督合力,促进全乡上下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氛围。
(三)畅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群众监督是推动《条例》落实的重要力量。乡人大要畅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方式,方便群众对发现的浪费行为进行举报。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群众。同时,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和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共同反对浪费的良好局面。
同志们,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关乎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成败。作为乡人大主席,我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持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对《条例》的理解与执行能力;以身作则,带头践行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强化监督,确保《条例》在全乡得到有效落实。同时,我也希望与各位领导、同志们携手共进,共同为建设节约型机关、推动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以实际行动为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