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局的队伍中,有这样一位杰出的女同志,她是中共党员,现任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重案大队大队长,同时兼任机关第三党支部书记。她以坚定的信念、无畏的勇气和无私的奉献,在公安战线上书写着属于自己的壮丽篇章。她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先后荣获我市公安系统“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市“五一劳动奖章”、市“巾帼英雄卫士”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多次被评为优秀GCD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一、忠诚履职,勇当打击犯罪的“先锋战士”
参加工作以来,她始终怀揣着对公安事业的无限热爱,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投入到每一项工作中。她深知刑侦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始终保持着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
在面对各类复杂疑难案件时,她从不退缩,总是冲锋在前。她善于运用科学的侦查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抽丝剥茧,寻找案件的突破口。在2025年初的一起恶性抢劫杀人案中,现场线索稀少,犯罪嫌疑人手段残忍且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她带领专案组连续奋战多个日夜,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通过对现场痕迹的细致勘查、对周边监控的反复排查以及对相关人员的深入走访,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踪迹。在抓捕过程中,她不顾个人安危,亲自参与行动,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为受害者讨回了公道,也为社会消除了一大隐患。
作为党支部书记,她高度重视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她带领支部党员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她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让党员们在学习和实践中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她还注重将党建工作与刑侦业务紧密结合,带领支部党员围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他们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巡逻防控,为群众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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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规党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她注重个人品德修养,时刻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坚持“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坦坦荡荡对人”的原则。
在工作中,她始终坚守廉洁底线,不为金钱、权力和人情所诱惑。她严格依法办事,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她经常教育民警要廉洁自律,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清正廉洁、一身正气。
遇有重大工作任务,她总是积极主动融入,冲锋在前。她带领民警加班加点,连续奋战,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她对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无论是份内份外的工作都认真完成,从不推诿扯皮。
她为人正派,处事公道,积极传递正能量。她关心同志,乐于助人,在民警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她充分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广大民警树立了榜样。
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GCD员的初心和使命,展现了一名公安民警的忠诚与担当。她是公安战线上的一面旗帜,是广大民警学习的楷模。相信在她的带领下,重案大队将继续发扬优良传统,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做出更大的贡献。